一、宪法实施
1、宪法实施=宪法执行+宪法适用+宪法遵守。
宪法执行:国家代议机关和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
宪法适用: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
宪法的遵守: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一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
2、宪法实施特点
广泛性和综合性、最高性和原则性、直接性和间接性。
对宪法行为进行追究的方式包括直接制裁和间接制裁两个方面:
直接制裁:直接根据宪法来追究违宪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适用用国家机关以及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违宪行为。如撤销违宪法律、罢免违宪领导人。
间接制裁:通过具体法律来追究违宪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宪法实施保障
1、政治保障
党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
2、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指宪法主体遵守宪法、认同宪法、信仰宪法。
社会保障需要培养宪法意识。
政治经济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强化宪法权威,培养宪法至上观念。
通过各种民主的政治实施,锻炼公民的参政、议政能力。
进一步加强宪法知识的教育与普及,推动宪法意识发展。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誓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3、法律保障
法律保障即宪法自身的保障。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包括:
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两个最高(行为、规范)。
宪法明确规定宪法修改的特别程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地方各级人大保障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一、宪法渊源
1、成文的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如英国规定宪法问题的所有法律都叫宪法性法律。
成文宪法国家既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典,也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即普通法律中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如: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代议机关议事规则等。
3、宪法惯例
指宪法条件无明确规定,但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党政及公众普遍遵循,与宪法同行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4、宪法判例
我国没有。
5、国际公约
是我国渊源。
二、宪法典结构
1、不成文宪法往往由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严格意义上不存在宪法结构问题。
2、成文宪法一般由序言、正文、附则构成。
3、我国现行宪法结构
除序言外,正文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共4章138条。
一、宪法概述
1、宪法:用法律约束国家的权力以保障公民的权利。
2、主体:公民、国家。
3、调整对象:公民行为:权利。国家机关行为:权力。
4、法律关系:公民-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二、宪法的词渊
1、现代宪法的两层含义:根本法、组织法(国家机关组成)。
2、古代中国宪法的词义没有根本法和组织法之意。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意义上使用的代表人物是郑观应:盛世危言。
3、古代西方宪法的词义侧重于组织法
指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
指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制定的普通法规。
指有关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势力的特权以及他们与国王等的相互关系的法律。
三、宪法与法的关系
1、宪法是法,具有法的所有特征。
2、宪法是根本法,地位高于一般法。
一、宪法的制定
1、制宪权
主权行为,在逻辑上先于国家,主体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使国家权力合法化。
法国学者西耶斯在其著作第三等级是什么一书中首先提出并系统阐述制宪权理论,他认为人民是制宪主体,为了制定宪法,需要成立制宪机构,如制宪会议、国民会议、立宪会议等。
2、制宪机关
由公民选举产生。
我国制宪机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制宪程序
设立制宪机关、提出制宪草案、通过制宪草案、公布宪法。
我国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形式公布,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宪法的修改
1、修宪权
派生性权力,由宪法确定其主体及程序。我国专属于全国人大。
2、修改方式
全面修改(对宪法全文进行修改)、部分修改(对宪法个别条款的增加、修改、删除,既能保证宪法的稳定性,又能保证宪法的灵活性)。
3、我国的修宪程序
修宪主体:全国人大。
提案权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全国人大通过其主席团公布。
4、宪法的修改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属于临时宪法;
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诞生(1975、1978、1982年全面修改);
1978年:宪法(1979、1980年两次部分修改);
1982年:现行宪法(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部分修改)。
一、1982年宪法四次修正案
1、1988
基本经济制度:私经补充,保合法权益,国家引、监、管;土地使用权转让。
2、1993
基本政治制度:正处初级、中国特色、改革开放;多党合作,政治协商。
基本经济制度:国营经济改国有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营企业改国有企业;集体独立,民主管理。
其他:县三改五。
3、1999
基本政治制度:长期初级,沿着建设有特色道路,小平理论;法治国家。
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劳为主,多种分配并存;统分结合;个私重要,保合法权益,国家引、监、管。
其他:反革命改危害国家安全。
4、2004
基本政治制度: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三个代表;政治文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基本经济制度:土地征收征用并补偿;非公经济保合法权益,国家鼓、支、引,依法监督。
其他:保护合法私财权,征收征用并补偿;社保制度;人权;特区人大代表;戒严改为紧急状态;主席国事活动;乡三改五;增国歌。
二、政治制度、经济制度
1、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长过程
1993: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999: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99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1999: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2004: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2、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过程
88:补充
99:重要
04:鼓励
3、1993年修正案的经济制度结构
经济体制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国营改国有。
在集体经济实行民主管理,同时农村的集体经济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4、1999年修正案第17条
反革命修改成危害国家安全与97刑法有关。
5、2004年修正案的记忆关键
修正案第20、22、23、24条与2001年我国加入WTO组织有关。
戒严改成紧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