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
1、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310.htm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析
http://wenku.baidu.com/view/fe48cbede009581b6bd9eb12.html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一、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组织15日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仲裁
一)申请
1、自发生劳动争议1年内申请仲裁;
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受理
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5日内将仲裁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
三)开庭
1、仲裁庭在开庭前5日,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2、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退庭的,分别按撤回申请、缺命裁决处理;
3、仲裁庭处理案件时间为决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15日结束,
四)裁决
1、仲裁庭对庭审期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应当及时裁决并下达裁决书;
2、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四、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例
1、劳动调解书和劳动仲裁调解书的区别
http://wenku.baidu.com/view/5ae5a1fffab069dc50220194.html
2、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案例
http://wenku.baidu.com/view/dbd893ed6294dd88d0d26b14.html 阅读全文…
一、深圳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仲裁委员会电话、深圳仲裁机构
1、深圳仲裁委员会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楼、 B座13-15楼
2、深圳仲裁委员会电话
立案咨询:(0755)25831662、25831663
办公接待:(0755)25832490、25831682
传 真:(0755)25831576、25831511
电子信箱:servicecenter@szac.org
二、深圳仲裁规则
1、深圳仲裁规则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尊重当事人约定,参考国际惯例,公平合理、独立公正地解决纠纷。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http://www.szac.org/service/rule.aspx?MenuID=01030305
2、深圳金融仲裁规则
金融纠纷包括
存款和借款纠纷;
担保纠纷;
理财纠纷;
票据、信用证、银行卡等支付结算纠纷;
保险纠纷;
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纠纷;
期货纠纷;
外汇、黄金交易纠纷;
融资租赁纠纷;
信托纠纷;
保理和代付纠纷;
典当纠纷;
金融衍生品纠纷;
其他金融纠纷。
http://www.szac.org/service/index.aspx?MenuID=0103030603
3、深圳医患纠纷仲裁规则
http://www.szac.org/service/index.aspx?MenuID=0103030903 阅读全文…
一、劳动合同法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1、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处理、诉讼解决。
2、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搜集一些能够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装、工作证、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4、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争议案例、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法
1、劳动合同争议案例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310.htm
三、劳动合同争议时效、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
1、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阅读全文…
一、劳动合同变更条件、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了变化,为保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经完全履行的条款,没有必要变更,无效的条款,也没有必要变更。
6、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依据政府有关决定,致使生产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的;
7、用人单位严重亏损,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8、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如身体、技能等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的。
9、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注明变更的时期,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案例
1、变更劳动合同(Change The Labour Contract)指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不包括劳动合同主体的变化。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已经不能全部适应客观情况的需要,有必要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改变的情况下发生的。
3、具体包括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
4、变更劳动合同问题案例
5、新劳动法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
三、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1、提议阶段
先由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变更建议,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及修改内容。
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管理者,也可以是劳动者。
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都要就合同变更的理由、内容、条款和条件等做出说明,并给对方当事人一个答复的期限。
2、协议阶段
如果一方同意接受另一方提出的变更建议,双方就可以签订新的协议。
如果变更建议不能或不能全部被对方接受,双方需继续协商,直到意见一致,或维持或变更原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
3、签订阶段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在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由双方各持一份。
四、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样本、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范本、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1、
2、
3、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五、劳动合同变更书、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1、
2、
3、
甲方: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 (签字盖章) 阅读全文…
一、劳资纠纷调解、深圳劳资纠纷处理、深圳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务纠纷律师
1、深圳市率先成立劳动关系矛盾调解中心,将司法、工会、行业协会、公安等10余个部门纳入调解中心成员单位,作为区政府调处劳资纠纷的专门性调解机构。
2、深圳以调解中心为平台,建立“两横一纵”联动大调解机制,内部横向整合劳动部门各科室调解力量。
3、调解工作纵向贯穿于区、街道、社区三级部门,联调联动合力快速调解劳资纠纷。
4、完善制度,规范有序。在全市率先出台针对劳资纠纷调解的区级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
5、编制《劳动关系矛盾调解工作手册》,对调解制度、纪律、程序、流程、文书表格作了统一规定,提高调解效率。
6、加强服务,强化调解。丰富细化调解服务方式,实施电话调解、现场调解、函件调解、上门调解等多种调解模式,提供多渠道的调解途径。
7、拓宽调解服务外延,把劳资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人才引进、招调工等劳动业务进行捆绑式服务,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劳动业务过程中,实行全程调解
二、深圳劳资纠纷表现形式
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资纠纷。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资纠纷。
三、劳资纠纷案例分析、劳资纠纷主要特点、劳资纠纷法律咨询、深圳劳务纠纷咨询
1、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
2、我镇目前尚存在着大量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3、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
4、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5、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
6、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
7、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