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2013年3月12日

    一、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

1、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310.htm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析

http://wenku.baidu.com/view/fe48cbede009581b6bd9eb12.html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一、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组织15日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仲裁

一)申请

1、自发生劳动争议1年内申请仲裁;

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受理

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5日内将仲裁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

三)开庭

1、仲裁庭在开庭前5日,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2、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退庭的,分别按撤回申请、缺命裁决处理;

3、仲裁庭处理案件时间为决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15日结束,

四)裁决

1、仲裁庭对庭审期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应当及时裁决并下达裁决书;

2、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四、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例

1、劳动调解书和劳动仲裁调解书的区别

http://wenku.baidu.com/view/5ae5a1fffab069dc50220194.html

2、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案例

http://wenku.baidu.com/view/dbd893ed6294dd88d0d26b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