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劳动合同争议时效

2011年4月14日

    一、劳动合同法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1、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处理、诉讼解决

2、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搜集一些能够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装、工作证、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4、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争议案例、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法

1、劳动合同争议案例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310.htm

    三、劳动合同争议时效、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

1、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