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经济合同纠纷

2013年4月23日

一、什么是经济纠纷、民事经济纠纷

1、什么是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又叫做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2、经济纠纷分类

经济合同纠纷

例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等。

经济侵权纠纷

例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等。

3、合同纠纷

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4、经济纠纷的主要特点

纠纷主体的特定化;

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纠纷所属范畴民事化;

解决方式多样化。

二、经济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1、有书面合同的提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没有书面合同的提交能够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明资料(例如来往信函,会谈纪要,录音录像资料等等);

2、双方履行合同中的封样、样品、图片等等;

3、与纠纷案件相关的国标、企标、行标等等;

4、经过审计,检验、勘查、鉴定的书面报告及结论意见;

5、提供合同或者协议的履行情况的资料;

6、提供违约金、赔偿金承担方式的法律依据及原始资料。

7、法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

三、经济纠纷起诉程序、经济纠纷案例

1、民事经济纠纷起诉程序

http://www.110.com/ask/question-124337.html

2、经济纠纷案例

http://wenku.baidu.com/view/7f2828f34693daef5ef73d86.html 阅读全文…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产品质量赔偿纠纷

2011年5月20日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产品质量侵权案例

1、产品质量侵权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上的损害。

2、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

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责任。

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应当是由该缺陷产品所致,否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3、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析

    二、产品质量侵权举证责任、产品质量侵权管辖

1、产品质量侵权案件举证责任之体会

2、产品质量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汽车产品质量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4、《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产品质量赔偿纠纷、产品质量问题赔偿、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质量赔偿协议书

1、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4、消费者在使用购买的商品时可能因该商品名不副实的原因导致使用人身体受到伤害、财产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给予赔偿。

5、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产品制造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谋求赔偿。

6、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7、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阅读全文…

产品质量纠纷案,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2011年5月18日

    一、产品质量纠纷管辖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产品质量纠纷定义、产品质量纠纷解决方法

1、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

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侵权纠纷;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等。

2、产品质量纠纷的解决方式有4种

协商

协商是指由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

调解

调解是指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居中调解,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解决纠纷,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仲裁

仲裁是指经济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凡是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都可以申请仲裁。

诉讼

诉讼是指通过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通过诉讼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是各国通用做法。诉讼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最具权威性。如当事人各方不愿协商、调解和仲裁,或者仲裁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产品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1、产品质量纠纷:次品不等于质量不合格

确实有次品不等于质量不合格的说法。

例如:本来双方约定的是交A级品,但是最后交货交的是B级品,但A\B级品都是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的,所以不属于质量不合格产品。

但卖方仍应当根据合同赔偿损失,但这个就不是因为质量不合格,而是因为违反合同约定。

如果是消费者买衣服,买羊毛的结果是化纤的,这样是属于质量不合格产品的。

但如果买的是A级羊毛的,最后变成B级羊毛的,消费者只能根据合同违约要求赔偿。

来源: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6147520.html

2、产品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我公司进了一批不锈钢管子,开了入库单,但是因质量问题打算退货,对方厂家要求先存放在我司等他进来好的管子与我司调换。

我公司同意了,但是后来迟迟不来换货并称没有资金进货恳求我司先付一部分货款,我司又急于用这批管子就预付了对方5万元货款。

过了好长时间我司又催促多次还是迟迟不来换货,现在我司要求退货,对方不肯还把我司告上法庭要求我们付余款。

这个问题我司有胜诉的希望吗?如果说我公司败诉那么这些货物可不可以抵余款呢?

有三个具体问题决定你们是否胜诉

1、不锈钢管子有质量问题的说法,有没有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实体依据)

2、你们向对方提出质量问题的交涉有没有证据证明?(程序依据)

3、你们动用了这批有质量问题的管材没有?(行为依据)

另外你们完全可以反诉对方,争取主动。

你要收集好产品有质量问题,他们们同意换货的证据,在诉讼的答辩期限内提出反诉。

最好请介入,你公司很有可能上了对方的当,你们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保持相应证据。

从你的陈述来分析,对方已承认退货但将货物暂有你保存,事实上你们之间形成了另一个关系即保管关系,后来你又预付款购买货物又现成了一个买卖关系。

所以,如果你没有第一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已通知对方的证据,那么这个案件中你公司很被动,建议收集证据办理。

来源: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5800091.html

    四、产品质量举证责任、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1、产品侵权纠纷案件中,产品缺陷举证责任分配

2、产品质量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产品质量之诉的举证责任

4、一起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5、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五、产品质量纠纷时效、产品质量诉讼时效、产品质量纠纷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本条是关于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请求权期间的规定。

2.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便丧失了胜诉权。 阅读全文…

经济纠纷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2010年1月21日

一、买卖合同纠纷

1.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线、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口头合同的证明;

3.变更、补充原合同、协议的有关变更、补充材料的证据;

4.发货票及其他交货凭证;

5.运输证明;

6.验收记录;

7.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条)或有关证明已付货款、尚欠货款的材料;

8.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技术资料;

9.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技术资料;

10.记载封存样品日期、方式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及样品;

11.质量检验、鉴定资料;

12.逾期交货、逾期提货、中途退货、包装合格(或不合格)的有关材料;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

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3.工程预算、决算书;

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5.施工图纸;

6.施工记录;

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

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

12.其他证据。

三、承揽合同纠纷

1.合同及有关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

2.交(提)定作物的证明;

3.交付、收取定金或预付款的凭证;

4.交付、收取价款或酬金的凭证;

5.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证明;

6.使用承揽方原材料的证明;

7.承揽方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的证明;

8.定作物质量证明;

9.有关机构对定作物或项目质量的检验证明;

10.定作物或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11.封存的样品及有关材料;

12.包装不合格及由此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证明;

13.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14.其他证据。

四、运输合同纠纷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

2.货物运单;

3.运输管理部门的结算四联单;

4.交付、收取运费凭证;

5.货损情况记录;

6.运费计算标准;

7.其他证据。

五、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

2.货物入库交接手续;

3.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

4.货物验收资料;

5.货物验收报告;

6.保管方未按规定接货的证明;

7.存货方未按规定入库的证明;

8.暂存期间发生损失的费用的证明;

9.由于货物验收不当或超期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明;

10.因保管或操作不当造成包装毁损、货物损坏的证明;

11.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证明;

12.因货物出库不当造成实际损失证明;

13.货物残值或残件的证明;

14.货物损耗、磅差的国家或专业标准;

15.货物包装的国家或专业标准;

16.其他证据。

六、借款合同纠纷

1.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5.还款通知书;

6.还款付息凭证;

7.利息计算明细;

8.利息计算的依据;

9.其他证据。

七、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合同及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批注或者批单;

2.投保单;

3.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4.预约保险合同及预约保险单;

5.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6.投保方不申报、隐瞒、错误申报主要危险情况的证明;

7.投保方关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出售的书面通知;

8.投保方通知保险方保险标的的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的证明;

9.保险方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

10.由于投保方的故意而发生保险事故的证明;

11.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的证明;

12.投保方发生事故当时实际遭受损失的证明;

13.损失物资价值和投保方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证明;

14.其他证据。

八、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1.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及公证书;

2.承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包方或发包方投资、提供设备的证明、清单;

4.上交、收取利润的证明;

5.企业财务帐目;

6.企业生产记录;

7.有关拖欠承包金、侵犯承包权或其他违反合同行为的材料;

8.交纳风险抵押金(物)、承包金或其他费用的有关单据和手续等;

9.转让合同、协议;

10.解除合同有关材料;

11.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处理结论;

12.其他证据。

九、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案件

1.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及公证书;

2.租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书;

3.租赁经营前企业清产核资、债权债务的明细表;

4.交纳、收取租赁费的证明;

5.企业财务帐目;

6.企业生产记录;

7.解除合同的有关材料;

8.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处理结论;

9.其他证据。

十、联营合同纠纷案件

1.合同及所附协议;

2.联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登记表;

4.银行资信证明;

5.联营各方企业注册资金、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的证明;

6.联营企业生产、销售的财务凭证;

7.利润平衡表;

8.资产登记表;

9.资产折旧比例、盈亏分类帐;

10.其他证据。

十一、票据权益纠纷

1.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

2.关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一定的票据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付款地点、收款人名称、出票地点、出票人签章的证明;

3.票据因被盗、遗失、被他人使用的有关材料;

4.有关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的地点以及有关交易规则等;

5.拒绝证书;

6.其他证据。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010年1月8日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难免会发生经济纠纷,一旦发生了纠纷,经营者都希望尽快解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从经济纠纷官司中解脱出来,将精力集中到经营上去。

目前,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有诉讼、仲裁等,大家对诉讼、打官司都比较熟悉,而运用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可能不太熟悉。大家都是从事经济活动的,知道世界前500强企业,这些企业你们都没有看到过他们有打官司的报道,这并不是说这些企业没有经济纠纷,这是因为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时他们不是通过法院打官司来解决,而是通过仲裁来解决,因为仲裁解决纠纷是保密的。

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在国际经济上普遍被采用,它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并将争议提交到依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因此说仲裁是解决经济纠纷的好途径。

随着深圳经济越来越高速的发展,深圳市注册的新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又难免会发生经济纠纷,为了保持公司的良好运营,找专业的经济纠纷律师来为自己的公司解决经济纠纷可以说是最快速最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