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解除合同的法定要件

2012年4月30日

    一、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解除合同的法定要件、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合同法第93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9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合同法定解除

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辞职权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特别解除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不可抗力解除权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

3、劳动合同约定解除

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4、劳动合同协商解除

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阅读全文…

仓储合同范本,仓储合同样本

2011年8月10日

    一、仓储合同范本、仓储合同样本、仓储合同格式

存货人: (甲方)

仓管人: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仓储合同纠纷、仓储合同案例分析

1、从一则案例阐释仓储合同几个问题

2、关于仓储合同的案例

3、仓储合同案例分析

4、仓储合同的纠纷预防

5、海上货物运输和仓储合同纠纷案

    三、保税仓储合同、钢材仓储合同、仓储服务合同

1、保税仓储合同范本

http://wuliu.sz.bendibao.com/news/2010810/231817.shtm

2、钢材仓储合同

http://wenku.baidu.com/view/05d0c01db7360b4c2e3f6422.html

3、仓储服务合同

http://wenku.baidu.com/view/a1cb52543c1ec5da50e270c6.html

    四、仓储合同诉讼时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3、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4、仓储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以保管人向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合同标的

保管人以仓库为堆藏保管仓储物的设备。

仓储物必须是动产。 阅读全文…

二手房定金合同范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样本

2011年8月9日

    一、二手房定金合同范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样本

甲方:(卖方)

乙方 :(预购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__市__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产权人:__。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__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__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购房定金合同范本、购房定金合同样本、买房定金合同

卖房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座落__市___区___街___段__号的___房(__室___厅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 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万____千___百元整(_______元)。

第三条 由于卖房人房证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等证件。

第四条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 )。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

年 月 日

    三、租房定金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定金协议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区

二、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同时乙方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阅读全文…

赠与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的效力

2011年8月8日

    一、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生效时间

1、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承担义务与责任,所以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

2、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有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赠与物是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赠与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同时,还应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原则上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但合同法规定有如下两种情况例外

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赠与合同的效力及撤销

4、赠与合同何时生效?

动产以实际交付生效,不动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以登记为要件。

5、如何确认赠与合同的生效?

    二、赠与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赠与合同的特点

1、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有三种类型:一般赠与、公益事业捐赠、附义务赠与,不同类型的赠与,其成立、生效以及撤销具有不同的规则。

2、赠与合同的特征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赠与合同为:双方的法律行为

    三、赠与合同范本、赠与合同范文、赠与合同案例、赠与合同纠纷

1、赠与合同范本范文

2、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

3、赠与合同案例

4、处理赠与纠纷的法律依据

    四、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1、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2、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受赠人,是附有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后,必须依法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4、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

5、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

6、如果赠与人所附的不是受赠与人承担的义务,而是为达到某一结果或目的的赠与,则不是附义务的赠与。 阅读全文…

委托合同的特征,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2011年8月6日

    一、委托合同的特征、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委托合同的特点

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

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受托人承受。

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

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

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

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

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解除、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1、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合同法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合同法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2、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履行地、委托合同纠纷管辖

1、委托合同履行地

2、委托合同纠纷案例

3、合同纠纷的管辖

    四、委托合同的种类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合同法第397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合同法第40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