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

2011年4月11日

    一、如何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合同变更的内容

1、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

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变更合同。

3、合同内容要发生变化

合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方式、合同变更的形式

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2、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3、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

5、合同变更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

6、合同变更既可能是合同标的的变更,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变。

7、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违约责任的重新约定

8、合同担保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的变化也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9、依法订立的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10、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是原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或者不必要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1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12、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合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

13、例如有关标的物数量的增减、质量标准的修改、履行地点的变动、标的物包装要求的改变等,都属于合同的变更。

    三、单方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2、合同法第79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4、合同法第87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法第77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合同法第78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阅读全文…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2011年4月8日

    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合同法效力待定

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欠缺有效要件,效力是否能够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又叫效力未定的合同,或效力需要补正的合同,是指合同已成立,但因为不完全符合有效要件的规定,能否发生效力尚未确定。

3、附期限附条件的合同不属于法律上的效力待定合同。

4、效力待定合同一定是欠缺某些有效要件,即这类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有瑕疵的。

5、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并不欠缺合同的有效要件,这种合同是否生效所依据的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合同生效的一种限制而已。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合同法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A)纯获利、无义务的---有效、不需权利人的追认。

B)限民行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认可的---合同生效

C)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认可,不追认---合同不发生效力。

D)法定代理人没作表示---不发生效力。

合同法第47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产生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A)权利人追认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合同转为有效。

B)无处分权人取得了处分权,合同转为有效。

C)权利人未追认,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而相对人是善意的,则相对人可取得所有权,此时行为人向权利人和相对人承担责任。

    三、效力待定合同案例、效力未定合同的案例、效力未定合同案例、效力待定合同的案例

1、效力待定合同的案例

2、效力待定合同概述及案例分析

3、效力待定合同案例分析

    四、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效力待定合同及其种类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

4、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5、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

6、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 阅读全文…

合同效力的认定,合同效力的分类

2011年4月7日

    一、合同效力的分类、合同效力的认定

1、合同效力的分类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合同效力的认定

合同的有效要件

传真签合同有效吗

合同复印件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的类型

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况

合同撤销的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3、合同效力内容

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4、合同效力的特征

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

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

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

5、合同效力(Contract Effectiveness)又叫合同的法律效力,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即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拘束力。

6、所谓法律拘束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而言,即法律以其强制力迫使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其相互之间的约定完成一定的行为。

7、合同本身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能具有与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并非直接来源于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源于法律所赋予的强制力。

8、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9、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二、合同效力案例、合同效力的案例

1、合同效力认定案例

2、赠与合同效力案例分析

3、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

    三、什么是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合同

1、附条件合同指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的一种合同。

2、附条件合同分为

附生效条件:合同成立;未生效条件成就后生效。

附解除条件:合同成立且生效,条件成就后失效。

让条件顺其自然,不能加人为地:不能不正当的促进条件成就,否则视为不成就。

不能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否则视为条件已成就。

3、附期限合同是指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发生效力或失去效力的依据的合同。

4、附期限合同分为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到来,合同生效。

附解除期限合同:期限到来,合同终止/解除。

5、合同法第46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阅读全文…

口头协议的效力,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11年4月6日

    一、口头协议的效力、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

1、口头协议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

2、口头协议属于诺成合同,效力很低。

3、如果协议双方当事人都信守承诺,那么合同就可以顺利履行,如果有一方反悔或不遵守约定,那么就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4、口头协议的局限性

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口头协议无效。

诉讼实践中口头协议很难取证,需要大量辅助证据。

当事人双方的话语是否为口头协议,很难认定。

当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协议为准,口头协议无效。

    二、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口头协议有效吗、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

2、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3、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4、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5、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6、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协议的: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三、如何证明口头协议

1、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2、口头协议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

3、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4、双方通过电子邮件、QQ聊天约定的合同,也可以视为书面合同。

5、相比口头协议,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

6、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

7、一般具有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较长等的合同关系,为慎重起见,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8、法律明确规定,涉及技术合同、保险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同。 阅读全文…

口头合同有效吗,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2011年4月6日

    一、口头合同有效吗、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1、口头合同(Oral Contract)也叫口头协议。

2、口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无任何书面的或其它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

3、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

4、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口头合同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

    二、口头合同案例、口头合同管辖权

1、口头合同案例

2、口头合同案例分析

3、口头买卖合同的法院管辖

4、口头借款合同的管辖

5、口头合同纠纷案件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三、口头合同的效力、口头合同的有效要件

1、口头合同的效力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如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据。

2、口头合同的效力和书面合同并无区别,只要双方已经协商一致,那合同就已经成立,双方要受合同约束。

3、口头合同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信赖关系,一旦一方否认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则另一方很难举证。

4、合同的有效要件

5、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合同争议。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