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不续签合同

2011年10月21日

    一、新劳动法不续签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二、单位不续签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将于___年___月___日期满。经单位研究决定,期满后不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现提前30日通知。请您接到此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签发人(甲方签名或盖章):

签发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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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收到现所在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发出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签收人(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收时间 :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公司不续签合同赔偿、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一般是1个月工资。

2、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3、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4、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5、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劳动者不续约的都要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8、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四、员工不续签合同申请、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同一家公司签两次合4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2、回答

如果劳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企业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范,员工主动不续签,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待遇或者提高待遇,劳动者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 阅读全文…

合同法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多长时间?

2011年3月31日

    一、合同法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多长时间、什么是合同有效期

1、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2、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二、购房合同有效期、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期

1、购房合同有效期

2、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有多久

3、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期问题

    三、合同有效期条款、经济合同有效期、劳动合同有效期

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

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

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

2、未规定有效期的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如果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就此确定。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合同类型查询相关法律,看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法律对于特定合同在合同没有规定有效期时会有明文规定,此时按法律规定便可。

倘若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则依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也就是一般有效期为长时间则为多长时间。

3、经济合同有效期

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成立,对方违约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长短由谁来定

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几年?是公司定还是劳动者决定? 阅读全文…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

2011年3月30日

    一、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指员工非因客观原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应发生的后果。

2、这种后果或表现为继续履行义务,或表现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3、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导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消灭。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二、违反劳动合同法案例、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违反劳动合同赔偿办法、根本违反合同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3、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4、如果卖方已经根本违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69条规定的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各项规则,并不损害买方因卖方根本违约而可以采取的各种救济方法。

5、如买方有权采取撤销合同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或降低价款、请求损害赔偿等。

    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公司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依法律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7、公司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阅读全文…

合同标的的概念,合同标的金额

2011年3月29日

    一、合同标的的概念、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合同标的什么意思

1、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3、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二、什么是合同标的、什么叫合同标的、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1、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3、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三、合同标的金额、合同标的额、合同标的物

1、合同标的额是指合同的金额

2、合同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4、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5、合同标的物在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比较常见,并不是所有合同中都存在标的物。

6、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7、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8、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9、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

10、但出卖人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否则,适用有关无权处分的规定。 阅读全文…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状,确认合同无效起诉状

2011年3月29日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确认合同无效案由

1、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

2、确认合同无效案由怎么定

民事案件中的合同纠纷

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

    二、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用、确认合同无效管辖

1、确认合同无效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2、如果单独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应按照非财产案件收取诉讼费。

3、如果同时又要求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则以当事人之诉请为争议标的计算诉讼费。

4、诉讼费交纳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诉讼请求的收费标准。

5、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如何确定域法院管辖权

6、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地域管辖。

7、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8、对无效合同纠纷地域管辖,若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确定。

9、如合同没有约定,则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确认合同无效的诉状、确认合同无效起诉状、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起诉状

原告:__,男/女,__族,年 月 日出生,住址:电话:

被告:__公司,地址:电话:

诉讼请求

一、依法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关于小区__号__单元__楼__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__元;

三、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交纳的入住等费用__元;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__区开发了__楼盘公开销售,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购买了__号__单元__楼__房,并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购房款__元。

现被告又将__的小区名称更改为__继续销售,在原告与被告交涉房产如何办证的过程中得知,被告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至使原告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依据法律规定,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特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人民法院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