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况?

2011年3月28日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况、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情形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无效合同特征

1、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违法性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不能使此种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2、对无效合同的干预

这种干预主要体现在法院和仲裁机构不待当事人请求合同无效,便可以主动审查合同是否具有无效的因素,如有,便应依职权确认合同无效。

3、无效合同具有不可履行性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了无效合同以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4、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就会产生溯及力,使合同自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以后也不可能再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虽然具备了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欠缺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所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规定

1、合同法第56条规定: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法第57条规定: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法第58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

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