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
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7、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8、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9、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0、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管辖
1、合同履行地就是执行合同的地点。
如果是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交货的地点;如果是建设或安装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施工的地点。
2、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如果其中一方在合同履行地的,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都有管辖权。
三、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62条规定:
2、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3、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5、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6、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7、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8、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