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2016年4月6日
一、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责任人不能主动履行其法律责任时才会使用国家强制力。
2、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义务
法律责任规范着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
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
法律责任是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3、法律责任的竞合
同一主体、同一行为、数个法律责任、不能并存(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可以并存)、不能吸收(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存在吸收关系)。
法律责任竞合是一种客观现象,各国规定有所不同。我国如刑法中的法条竞合、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
4、归责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合理性原则。
5、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
时效、不诉及协议、自首立功、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产生法律责任,所以不是免责条件。
二、法律制裁
1、法律制裁只针对违法者
由特定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法律制裁的种类
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