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严守原则

2016年12月29日

一、公序良俗原则

1、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2、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公序良俗原则目的在于,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法院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判决该行为无效。

二、合同神圣及合同严守原则

1、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是社会经济流转的手段,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工具,合同神圣并非以合同为终极目的,而是确保合同这一工具所追求的目标的实现。

3、合同神圣最直接的原则在于经济活动的需要,在于维护信用体系的需要。

4、一个有效的合同,除非有法定的撤销或解除事由,或者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变更或解除,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变更或解除。

5、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在合同法上有严格的限定,不允许轻易变更或解除

6、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一般法定解除权的发生要件,仅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形下,才可以由当事人解除合同。

7、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对于违约金的调整,在条件上设有限制,并非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存在差额即当然有法院或仲裁机构增额或减额裁量权的行使。

合同法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016年12月29日

一、公平原则

1、公平原则,是法律确立的以公平理念确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乃至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具体化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合同正义原则。

2、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公平原则(合同正义)在我国法中的体现

合同正义属于平均正义,以双务合同为主要适用对象,强调一方给付与他方的对待给付之间,具有等值性。

合同正义的另一重要内容为风险的合理分配。

合同正义的第三个内容是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的合理分配。附随义务的合理配置,损害赔偿的合理归责,免责条款的法律规制等,均为其表现。

二、诚实信用原则

1、现代民法以诚实信用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基本原则

2、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上属于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

4、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合同的缔结阶段:虽尚未存在合同关系,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在进入磋商的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向对方提供缔结合同必要的信息,为对方保守秘密,为了保护对方的合理信赖而限制要约的撤销等。

合同的存续与诚实信用:为了实现合同债权的目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终了与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法原则: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

2016年12月28日

一、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1、法律地位,即法律上的人格,或者称为权利能力,是指可以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主体、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2、法律地位平等,实即权利能力平等。

3、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4、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体现: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合同自由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

缔约自由,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与他人缔结合同。

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与何人缔结合同。

合同内容的自由,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

合同方式的自由,即当事人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2、合同自由原则在我国法上的表现及运用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合同自由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实际已经发挥了作用,合同法与过去三部合同法相比,任意性规范的增多以及强制性规范的缩减,即可说明这一点。

在日后的解释适用过程中,法院也应当注意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对合同的效力既可以认定为有效,也可以认定为无效,则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认定合同有效。

在对合同效力的内容发生疑问时,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优先适用,没有特别约定的时候,如果需要对合同漏洞做出填补,也应当先由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只有在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场合,才适用法律的补充性规定。

合同法的原则:具体原则、基本原则

2016年12月27日

一、从规则到原则

1、在法律规则之上,配以法律原则。

2、在有具体规则场合,原则备而不用;在欠缺具体规则场合,则依据法律原则

二、具体原则与基本原则

1、合同法的原则,是适用于合同法的特定领域或者全部领域的准则。

2、依其适用于合同法特定领域或全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的具体原则和合同的基本原则

3、前者如适用于合同履行的完全履行原则,适用于违约赔偿责任的完全赔偿原则等。

4、后者如合同自由原则。

5、合同法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民法的基本原则当然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三、合同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立法的准则,具体制度及规范应当以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或体现其精神。

2、比如,以合同自由为基本原则,合同法规范应多为任意规范,少一些禁止性规范。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和补充合同法的准则。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评价、补充合同的依据。

5、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本身具有规范作用,指导人们正确行使权利,适当履行义务,兼顾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损害他人合同权益。

6、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强行性规范,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以约定排除其适用。当事人排除基本原则适用的,其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基本属性

2016年12月16日

一、合同法基本属性

1、合同法为私法

法律可以划分为公法和私法。

公法涉及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等公的利益,而私法则主要涉及私人之间的利益。

合同法主要规范与当事人的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所涉及的主要是私人的利益关系。

2、合同法为财产法

在私法中,有的涉及财产关系,如物权法;有的涉及人身关系,如亲属法。合同法主要关系到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3、合同法为交易法

在财产法中,有的规范财产的归属关系,以物权法为典型,有的规范财产的流转关系,以债权法为典型。

在财产流转关系中,又以财产的交易关系最为重要,其在法律层面上的表现即为合同法。

4、合同法为自治法

自治法是指合同法作为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奉行合同自由原则

具体来说,合同法多为任意性规范,或为引导当事人的行为,或为补充当事人意思的不备,仅在少数场合规定强制性规范。

合同法的适用原则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援引,而不像刑法有专门的国家机关负责执行和适用。

自治法区别于道德的自律性,道德发挥作用主要依据个人内心道德的自我约束,是为自律。

合同法作为一种国家制定的法律,属于他律范畴。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介入,通过国家强制力保护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