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的分类,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2016年4月5日
一、法律原则的分类
1、产生的基础不同
公理性原则:由法律本身的规律性产生,内容只和法律有关,具有普适性。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政策性原则:特定国家出于特定考虑而制定的原则,如我国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
2、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
基本原则、具体原则。
3、涉及的内容和问题
实体性原则、程序性原则。
二、法律原则的适用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2、既有规则,又有原则时,为了个案正义,可以考虑优先适用原则。
3、优先适用原则时必须论证。
三、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1、内容上
规则因其三要素的形式,而比原则更加明确具体,着眼于案件的共性,法官适用时自由裁量权较小;
而原则不仅关注案件的共性,更强调案件的个别性,因而法官适用时自由裁量权较大。
2、适用范围上
规则只适用于满足假定条件的那一类行为;
而原则可能适用于一个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
3、适用方式上
规则要么适用,要么不适用,不存在第三种选择,故规则的适用只能带来一个合法结果;
而原则依强度不同适用,可能带来几个不同的合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