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2016年4月5日
标签:

一、法律部门

1、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划分标准: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

3、公法、私法、社会法:公法、社会法与私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

4、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可能包含不同法律部门的规范。如经济法、行政法中往往有关于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以准用性规范的形式出现)。

二、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

国内法,不包括国际公法,但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有可能在法律体系内。

现行法,现在有效的法律,不包括已经废止的法律和尚未生效的法律。

统一法,法律体系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2、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主要包括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

七个法律部门: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经济法、社会法。

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个层级的划分标准是制定主体和效力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