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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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

1、法律性、处分性

主观上:是否存在意思表示;

客观上:是否产生法律效果;

主客观:是否相一致。

行政事实行为(指导、调解、程序、暴力)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2、特定性

对象是否特定;

适用师是否反复。

对比抽象行政行为。

3、外部性

主体角度、依据角度、内容角度、效果角度。

内部行政行为:人事处理、公文来往、职权调整。

4、职权性处分

一看依据;

二看目的。

对比刑事侦查行为。

5、单方性

是否平等协商;

是否强制。

对比行政合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