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用人单位

2016年3月3日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被迫辞职):有经济补偿金

1)没有报酬,保护,保险
2)章程无效(章程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没有加班费)
3)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4)暴力强迫劳动
5)违章指挥
6)强令冒险

解除程序:劳动者不需提前通知;可解除服务期合同

2、预告解除(自愿辞职):无经济补偿金

1)预告解除: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职信)
2)试用期解除:提前3天,口头+书面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劳动者有过错):无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程序: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

2、预告解除(劳动者无过错):有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情势变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3、经济性裁员:有给经济补偿金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裁员后6个月内要录用,优先录用被裁掉的人。

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因工负伤(工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15+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