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约定不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

2012年12月29日

    一、合同期限约定不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

1、借款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出借款日不明确,出借主人主张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实的,从主张提出之日计算。

还款日期不明确,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还款,债务人在合理期限不履行的,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可随时要求履行

http://china.findlaw.cn/hetongfa/hetongdelvxing/htlxqx/8388.html

3、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约定不明确

1、合同法第61条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法第62条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阅读全文…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2012年12月28日

    一、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1、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2、仲裁协议的效力包括

形式效力和实质效力

3、仲裁法第16条规定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

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

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 阅读全文…

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

2012年12月27日

    一、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作用

1、什么是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指双方当事人愿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

书面仲裁协议主要有两种类型: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

2、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

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的某一条款中,约定将以后执行合同中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条款是该合同的一部分,仲裁条款是订立仲裁协议所采用的较普遍的一种形式。

3、仲裁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为把有关争议提交仲裁解决而专门单独订立的协议书

4、仲裁协议制度

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需以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为依据,仲裁的自愿性原则也是通过仲裁协议而体现出来。

    二、仲裁协议的类型、仲裁协议的形式

1、仲裁协议形式上分为

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

2、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本身是当事人之间主合同中的个别条款或主合同之外单独签订的发生纠纷时请求仲裁的法律文件,具有附属性地位;

但又与其它从合同(如担保合同)不同,并不受主合同的影响,即使主合同无效或终止,仲裁协议仍然有效阅读全文…

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主张合同无效

2012年12月21日

    一、第三人利益合同、合同中的第三人

1、第三人利益合同

不是一个固有的合同类型,而是某特定类型合同当事人约定,使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直接请求给付,从而取得债权人地位。

2、合同法第64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又称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权利合同、利他合同;

指为第三人设定利益,以向第三人给付为标的的合同,即第三人因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直接从当事人一方取得债权的合同;

而另一方当事人依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并依相对人的承诺而发生效力的合同。

4、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首先体现为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取得。

第三人是否知道当事人间订立的合同,以及是否有行为能力,对其权利之取得不发生影响。

第三人权利取得不以其承诺为必要,因为如须第三人承诺,则为普通合同,而非第三人利益合同。

5、合同第三人

合同第三人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一定法律联系的、享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其行为影响到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地位受合同当事人行为影响的独立的民事主体。

    二、第三人合同无效、第三人主张合同无效、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

1、第三人是否有权主张合同无效

http://www.66law.cn/lawarticle/5172.aspx

2、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法律效力

对合同债权人的效力

对合同债务人的效力

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