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概念、免责条款的特点
1、免责条款(Exclusion clause)
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2、免责条款
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者格式合同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3、免责条款特点
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
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二、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案例
1、免责条款有效的认定
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2、案例: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
http://china.findlaw.cn/hetongfa/mianzetiaokuan/1119.html
三、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1、合同法第53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http://www.shlvshi.com.cn/htls/html/?271.html 阅读全文…
一、合同格式条款、合同法格式条款
1、合同法第39条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合同法第41条规定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2、区分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
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
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 阅读全文…
一、无效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无效格式条款的概念
1、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合同法第53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限制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
应该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该提请对方注意兔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3、兔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4、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
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1)文件的外形
从外形来看,应该使相对人产生它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条款的印象。
2)提起注意的方法
根据特定交易的具体环境,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可以向相对人明示其条款或以其它显著方式如广播、张贴等公告形式提醒相对人注意;
在这两种提醒方式中,应该尽可能个别提醒其注意。
3)清晰明白的程度
即提醒相对人注意的文字或语言必须清楚明白。
4)提起注意的时间
提起相对人注意的行为,必须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过程中。
5)提起注意的程度
必须能够引起一般相对人的注意。
三、格式条款的效力、格式条款无效案例
1、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http://www.lawtime.cn/article/lll927487932581oo41900
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案例
http://www.eccfy.com/dxal/ShowArticle.asp?ArticleID=6798
3、以案例解读格式条款
http://g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41892 阅读全文…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什么是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在订立合同前拟定的,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
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3、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
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
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
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
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
二、格式条款的特征
1、要约的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2、相对方对承诺的无奈性;
3、格式合同缔约的成本较低,效率较高;
4、格式合同条款具有确定性;
5、格式合同缔约双方的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
三、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1、客观解释原则
格式条款之所以采取客观解释的原则,是因为它是当事人一方制定的,其内容未经过协商。
2、统一解释原则
是指以理性人的理解为标准统一解释格式条款的原则。
3、不利解释原则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以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4、合法性解释原则
当合同的条款可以作有效、无效、未成立或可撤销解释解释时,应采用使其有效的解释。 阅读全文…
一、工程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变更后的合同价款依照以下原则调整
合同中已有适用单价的,变更工程按已有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已有类似单价的,变更工程按类似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再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变更结算价。
2、合同价款
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二、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