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2012年5月29日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1、合同的签订
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正式生效。
2、合同条款修改
如果一方要对合同中某些条款做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后,编制合同修改书由双方共同确认。
合同修改书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条款
合同范围和条件;
货物及数量;
合同金额;
付款条件;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合同生效。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合同必备条款
1、合同主要条款
完工期;
付款方式。
2、合同文件及解释
协议书;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者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三、合同违约金条款、合同违约条款
1、合同违约条款包括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损害赔偿的范围;
违约金。
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合同法第114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合同法第117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