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诉讼时效,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2012年6月7日

    一、借款诉讼时效、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1、借款纠纷诉讼时效

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

2、借款合同时效分为

无还款期限借款合同、有还款期限借款合同

3、有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

2年内不主张,就认定超过诉讼时效。

4、无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

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

    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1、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

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

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

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

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

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

3、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时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id/95254.shtml 阅读全文…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2012年6月2日

    一、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借条超过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

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则丧失了请求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法律制度。

2、借条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2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欠条诉讼时效

如果有约定交易款的履行期限,如货到付款或者双方约定货款于何时付清,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没有约定过交易款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在还款日期满2年内,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即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从主张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2年。

4、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起诉

指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请求

指权利人直接要求义务人履行的意思表示;

对于请求的事实,应由权利人负责举证。

承认

指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二、主债权诉讼时效

1、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

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

超过2年,不予保护。

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但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

2、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

诉讼时效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

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

但是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

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

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阅读全文…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2012年4月27日

    一、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

1、定金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

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

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3、文章来源

http://ww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39914

    二、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1、订金可退,定金难返

http://www.morningpost.com.cn/xwzx/society/2012-04-11/325438.shtml

2、案例: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购房人A看房前向房主B先交了__万元订金,看完房后A不想购买房屋,B以__万元是定金为由拒绝退还,A诉至法院要求B退还订金__万元。

法院判决B返还订金__万元。

A诉称,他在购房时按照B要求,看房先交订金__万元。

但看完房后因不符合其要求就不想购买,但B一直找理由推脱退钱。

遂请求法院判令B退还订金

而B辩称,A本来要买其房屋,与其约定购房款__万元,并先行支付了__万元定金。

A后来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缴纳房款,经多次催促后A表示放弃支付房款,定金也不要了,A应该继续履行协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B曾向A出具收条,载明:今收到A买房订金款人民币__万元整。

关于收条上为何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A在庭审中陈述称其意为如果看房不合适就将钱退还,当时B想写定金,其未同意,要求B写订金。

B称其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二者区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给A出具的收条中写明了订金款__万元,订金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性质,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的应如数返还。

A已明确表示并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故B应将订金退还给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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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区别,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2012年4月26日

    一、订金和定金区别、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定金

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

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2、订金

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

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定金担保有惩罚性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

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

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

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

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

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阅读全文…

定金收条怎么写,定金收据怎么写?

2012年4月16日

    一、定金收条怎么写、定金收据怎么写

定金收条

今收到__租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元整,¥__元。

请在 年 月 日止前付清房租及租房保证金,若超期不付,房屋另租他人定金不退。

房租若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定金如与租房保证金同等金额,则自动转为租房保证金(此收条作为结算凭据,请妥为保存)。

此据!

收款人:

年 月 日

证明人:

    二、双倍返还定金、双倍返还定金的4个适用条件

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定金合同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2、必须有违约行为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

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式。

3、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

4、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

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三、什么是定金罚则

1、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4、约定定金条款应当充分考虑以下事项

注意区分定金和预付款,二者就分别签订,不能在同一条款中约定,以防产生歧义。

对定金数额的确定要明确具体,尤其要约定定金的处置办法。

如果在合同中同时签订了定金和违约金,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履行合同的一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合用。

5、适用定金罚则时,定金具有无对价给付作用,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制裁,具有惩罚作用。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