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垄断协议的豁免

2016年3月7日

一、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1、链条纵向

2、方式单一

仅价格违法(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合同条款无效

被诉合同内容构成垄断协议,内容无效

4、可豁免

经营者能证明目的正当性,不是垄断

5、行政处罚

有权查处机构为国务院发改委(或省级)。

二、垄断协议的豁免

1、经营者协议虽涉及联合定价、限制数量,但是基于下列目的并且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消费者可方向利益),合法不受处罚:

研发新产品的协议;

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专业化分工的协议

为增加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协议;

节能环保、救灾救助等协议;

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的协议;

缓解生产明显过剩的协议。

2、为保障外贸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经营者达成协议的,合法不受处罚。

横向垄断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形式?

2016年3月7日

一、横向垄断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形式

1、同行协议

同行达成的联合定价、分割市场、联合地址等协议或协同一致的行为。

2、方式多种

价格违法;非价格(限制数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

3、举证责任倒置

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

4、合同条款无效

被诉合同内容构成垄断协议,内容无效

5、可豁免

经营者能证明目的正当性,不是垄断。

二、构成横向垄断协议的处罚措施

1、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已达成,未实施的

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经营者主动报告的

可酌情减、免对其处罚。

4、承诺采取措施消除垄断的

中止调查(可恢复调查)。

5、履行承诺的

终止调查。

6、处罚机构

价格垄断:发改委(或省级)处罚。

非价格垄断:国家工商总局(或省级)处罚。

7、民事诉讼

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

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

经济合同诉讼时效,经济合同纠纷赔偿

2014年9月29日

一、经济合同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

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一般动产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即使主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债权,亦不影响保证人享有的主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3、企业如何避免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不受保护的风险

1)风险防范

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比如定期对账、逾期付款超过1年的坏账的收制度等。

2)弥补与补救

面对已经经过诉讼时效的坏账,尽量与其协商确定债务处理方案,以书面形式固定对方同意履行债务的证据(包括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

二、经济合同纠纷赔偿、经济合同内容、经济合同期限

1、经济合同条款主要内容

标的;

数量和质量

价款和酬金;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违约责任阅读全文…

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2014年9月29日

一、经济合同纠纷仲裁

1、仲裁与诉讼相比有简便快捷的优点

许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选为仲裁

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当事人往往因为表达不完整而致使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从而在纠纷发生后不能达到请求仲裁解决纠纷的目的。

2、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中存在的问题

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却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

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

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

3、订立合同仲裁条款注意

要有明确的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要有仲裁事项。

要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标准仲裁条款举例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5、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履行___合同产生纠纷,现协商不成,双方自愿将该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1、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286

2、济合同仲裁条例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674 阅读全文…

合同撤销权,合同法撤销权

2014年9月24日

一、合同撤销权、合同法撤销权

1、合同法第74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合同法第75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3、合同法撤销权

合同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以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时,合同不利一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依法请求法院或约定的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被撤销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除争议解决的条款外,其他内容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

1、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法条

http://wenku.baidu.com/view/d27f35e8f8c75fbfc77db26f.html

2、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例

http://www.flssw.com/lawyer/796/article/11303/

3、关于合同法保全中撤销权

http://wenku.baidu.com/view/c18abaef172ded630b1cb654.html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