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新婚姻法婚前购房产权?

2012年5月2日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婚前购买婚后还贷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

第22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

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0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

双方可以先协议解决,解决不了,这个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但是他(她)需要把对方供的房贷款和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补给对方。

离婚后,这套房子没还完的贷款也得他(她)自己供,和对方没有关系了。

4、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婚前购房协议书、婚前购房共同财产

1、婚前贷款买房,写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婚后共同还贷,房本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

需要等到贷款还清后,你老公同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

http://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20715493.html

2、婚前购房,怎么变成共同财产?

我和男朋友婚前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双方都有出钱,但购房合同上只让写我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要1年之后才下来,怎么可以办理共同财产呢?

可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此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公证

也可以等到产权证下来后办理变更登记。

http://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18752988.html

3、婚前购房婚后怎么才可以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给买的,写的是男方的姓名,现在男方同意房子和女方共有,应该怎么办手续,是不是得去公证处公证?

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到房产部门申请追加为共有人。

http://www.110.com/ask/question-560794.html

4、夫妻婚前购房协议

http://wenku.baidu.com/view/2fb95c3e5727a5e9856a61f3.html

    三、新婚姻法婚前购房产权、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婚前购买婚后办证

1、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这样属于共同财产吗

http://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20125880.html

2、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

http://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19528496.html 阅读全文…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同居财产怎么分?

2012年3月18日

    一、同居共同财产分割、同居财产怎么分、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

1、同居期间财产分配

2、同居期间房产分割

3、同居期间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4、同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5、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6、同居期间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7、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同居财产分割协议

1、同居关系财产分配

2、同居期间,我签了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3、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

4、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以将来婚姻目的而共同生活在一起面形成的一种关系。

5、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同居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6、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必然会有一定的经济、生活的行为,这样就必定会产生一系列的情感、经济等方面的纠纷。

7、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8、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三、同居期间债务、同居期间的债务

1、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3、同居期间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由双方协议。

4、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

6、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7、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8、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9、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阅读全文…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离婚后财产重新分配

2012年3月16日

    一、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离婚后财产重新分配、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1、登记离婚后可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1) 要求分割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拒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求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3)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诉讼离婚后可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1) 要求分割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先离婚后分割财产、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

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4、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 阅读全文…

离婚共同债务,新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

2012年3月15日

一、离婚共同债务、新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共同债务

1、婚姻法第41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4、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后债务问题、离婚后债务承担、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姻法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离婚前债务、婚内共同债务、离婚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所借款项,确系用于两方婚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

1)以两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两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两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两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4)借时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所用,借后确系为操作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系操作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5)一方操作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操作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阅读全文…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2012年3月14日

    一、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离婚债务分配制度、离婚债务分割

1、离婚时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个人债务包括:

婚前所债务。

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

约定分别财产制并且债权人知道的情形下以个人名义法律教育网原创所负的债务。

婚后所负,但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所负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共同债务包括:

婚后所负债务,且不属于上述作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3、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问题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证据往往是借条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而债权人提供的借条往往实际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夫妻发生矛盾后形成的。

对于债权人未到庭,对方有疑问、不认可的债务,应立即展开实地调查,法庭工作人员到债权人家去详细了解情况。

    二、离婚债务处理、离婚债务纠纷、离婚债务怎么分、离婚时债务怎么办

1、离婚时债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原则

合法原则

界定债务性质的原则

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

2、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

3、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程序方面的任务是决定债权人是否参加诉讼,并进一步决定该债务是否在离婚诉讼程序中处理,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实体权益的争议。

4、在债务诉讼程序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之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二阶段。

5、离婚案件对离婚时债务处理和债务案件对离婚时债务处理所适用的原则应有所不同。

6、对离婚时债务依照“谁借钱谁还债”的原则处理,还在于这样做对明确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规范人们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起到良好的社会导向作用。

    三、离婚债务问题、婚姻法离婚债务、离婚债务承担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2、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4、离婚夫妻债务分类

离婚当事人双方均不举债。

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

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

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举债方个人债务。

一方或双方虚假债务。

一方把因个人的违法行为或挥霍所负的债务,称为共同债务。

5、处理离婚债务的原则及法律依据

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通常的处理方式便是依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对于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举债方个人债务及双方虚假债务这三种情况的处理原则类似。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