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纠纷,离婚债务承担

2014年10月27日

一、离婚债务纠纷、离婚债务承担、离婚协议书债务

1、离婚债务约定承担方式

1)约定共同承担

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

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

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2)协议分担

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夫妻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如何证明?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

2)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

3)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

1、伪造虚假债务

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

2、如何证明配偶虚构债务

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阅读全文…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2014年10月27日

一、离婚债务怎么分配、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1、离婚债务分割原则

离婚债务分割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

2、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

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可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

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

虽然可以再向离婚的另一方起诉偿还,但是费时费力,得不偿失。

二、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分、夫妻离婚共同债务

1、分居期间所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分居是夫妻两人之间的内部状态,法律上的认定只有结婚与离婚,法律上是不认定分居状态的,仅仅是把分居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标准。

夫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指

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3、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阅读全文…

离婚后债务纠纷,离婚后债务问题

2014年10月23日

一、离婚后债务纠纷、离婚后债务问题

1、夫妻财产为法定财产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

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2、夫妻财产为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单独清偿。

对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负担。

二、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离婚后债务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

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

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双方不存在共同财产

则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阅读全文…

离婚规避债务,离婚逃避债务

2014年10月22日

一、离婚规避债务、离婚逃避债务

1、离婚逃避共同债务?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依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二、离婚虚构债务、离婚债务清单

1、离婚虚构共同债务 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http://www.zjrd.net/rdzz/InfoBox/InfoViewSimple.aspx?docid=10118

2、离婚时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如何处理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1936

3、离婚协议书中债务清单的效力认定

http://www.sqjg.net/Html/yian/4539033537.html 阅读全文…

同居期间债务如何承担,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2014年10月22日

一、同居期间债务如何承担、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1、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同居期间债务如何承担?

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法关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举债,夫妻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的,便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仅适用于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而不适用于有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