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房产分割

2012年3月7日

    一、同居期间房产分割

1、两人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为其中的一人或两人,房产分割时关键问题在于是否能够证明出资情况。

2、对于产权登记为一人的房产,通常只能够主张返还已付的房款。

3、产权登记为两人的房产,如果能够证明双方出资份额的,一般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产权份额。

4、同居时双方尚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在这种不稳定的状态下买房,本身就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5、同居房产分割过户时,由于双方既不能提供结婚证,也不能提供离婚证。

6、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会发生营业税、契税等税费的交纳问题,不像一般情况下因夫妻关系存续和解除而发生的房产分割那样,享受免税待遇。

7、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8、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二、同居房产分割、同居房屋分割

1、物权法规定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确定的方法和逻辑为: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看出资额,依据出资额的多少确定分享份额;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3、婚姻法规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5、同居分割房产讲究证据

分割共有财产,首先应判断共有关系的类别,即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能够证明按份共有关系的证据有共有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份额等。

6、两人未婚同居,最好能签署一份同居协议或者同居期间财产协议。

如果不能提供上述协议的话,最好是能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地找出证据来证明,而且在买房的时候也可以同时签署两人的姓名,或是进行公证来避免今后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