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效力,宪法的作用

2016年10月9日

一、宪法的效力

1、宪法效力是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发挥的约束力与强制力。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

2、正当性基础:制定权力来源的正当性、内容的合理性、宪法程序的正当性。

3、宪法的效力

特点:最高性、直接性。

对人的效力:所有中国公民不分境内境外,外国人和法人在一定条件下成为行使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对领土的效力:我国领土,但是不同领域的适用上有所差异。

宪法和条约的关系: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以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为基础。

二、宪法的作用

1、对立法的作用: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宪法是合理的法律体系建立的基础。

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

2、对执法的作用:法律人宪法意识与宪法思维的培养。

3、对司法的作用

宪法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来源。

宪法规定了司法机关进行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

法官和检察官的宪法意识对法治发展有重要影响。

4、守法:树立宪法意识是提高守法意识的重要内容

5、宪法具有宏观性、原则性、最高性,因此宪法对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作用主要是宏观上、原则上的指导作用,而不可能是具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