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2015年12月31日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惩罚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保障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
两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
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保障人权。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具体内容包括:程序参与、程序遵守、程序救济、程序中立、程序平等、程序安定、程序保障;
实体公正是指结果的公正。
两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的矛盾,发生冲突时,程序公正优先。
3、诉讼效率
严格控制审前行为的期间,要求被告人不被拖延地带到审判官面前。
对羁押的期间进行严格限定。
庭审中奉行不中断审理(集中审理)原则。
广泛建立简易程序加速刑事案件的处理。
刑事诉讼中,公正第一,效率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