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
2015年11月16日
一、物权请求权包括
1、返还原物请求权。
2、排除妨害请求权。
3、消除危险请求权。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
1、返还原物请求权构成要件
1)请求人为物权人,只有物权人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须为包含占有权能的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质权、留置权。抵押权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破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虽非物权人,基于诉讼担当,也可作为原告行使他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质权人与留置权人对无权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原因:质权与留置权的成立与维系均以占有为要件)。
2)被请求权人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
2、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效力
被请求权人应当返还原物与孳息。
三、返还原物请求权与占有返还请求权的区别
1、请求权人
返还原物请求权:物权人。
占有返还请求权:占有人。
2、构成要件
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
占有返还请求权:占有被侵夺
3、请求的对象
返还原物请求权:现时的无权占有人。
占有返还请求权:侵夺人及其继受人。
4、期限
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时效或期限限制。
占有返还请求权:自被侵夺之日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