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2014年9月12日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公司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经双方协商同意

依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4、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履行

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6、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二、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指因某种特殊原因使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另一方主体采取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

2、劳动合同中止的履行的情形

1)公司中止

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公司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中止

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

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3)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

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公司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合同中止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2014年9月12日

一、合同中止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1、合同法第91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二、继续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案例

1、合同的履行

指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2、由于合同外第三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应当由代替履行义务的责任方承担责任

实践中经常出现由第三方代替合同方履行义务的行为,比如产品代理销售、期货交易、委托加工定做等。

如果由于履行义务的第三方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原则上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约定同时履行的一方不履行自己义务,其他方也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约定各方同时履行义务,比如企业设立协议、出资协议等,各方都有义务履行约定,对于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如果出现一方违约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其他合同签约方也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属于法律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此时,其他签约方拒绝履行义务,是法律许可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种抗辩权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关键是要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可固定证据的形式通知对方。 阅读全文…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2014年9月11日

一、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部分履行、合同迟延履行

1、经济合同的部分履行

义务方仅履行了合同的部分义务;

权利方的权利没有得到全部实现;

义务方未履行的部分即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权利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方还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义务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是由于客观情况造成的,依法可以免除责任

权利方依法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迟延履行包括

给付迟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受领迟延: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

二、未履行合同、合同未实际履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1、对于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时间地点等内容约定不明

或没有约定导致的无法履行义务

这类情况最为常见,由于双方的疏忽或情况发生变化而产生履行争议。

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可以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达成书面或口头的补充协议

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当地的交易习惯确定。

三、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1、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该怎么办?

http://www.66law.cn/laws/81127.aspx

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的履行方式

2014年8月29日

一、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的履行方式

1、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包括哪些

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

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2、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

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履行方式由法律或合同约定、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依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合同履行的概念

1、合同履行指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2、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3、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4、执行合同的义务,按合同订立的要求,全部合同义务都应执行,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

5、合同义务的执行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允许一项一项地执行,这是合同的部分履行。

6、合同存在的客观环境不同,有可能合同的部分义务无法执行,这是合同的不履行。

7、合同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并非一致,实际中有的当事人不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也是合同的不履行。 阅读全文…

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2014年8月29日

一、合同履行风险

1、未签字或盖章合同经实际履行而生效

合同主要条款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已接受的,该合同视为成立

2、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

在诉讼程序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当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可能会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请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的,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7、一旦客户通知解除合同而对此存在异议,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请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

8、如果客户违约,不管是什么理由,都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消极对待、放任损失的扩大,对于扩大的损失法院将无法予以保护。

9、客户拖欠货款现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有发生,请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

10、若出于维系与客户关系等因素不愿意在两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激烈措施,可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主张权利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

二、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无论任何诉讼,证据都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

要尽量多地取得对方的证据,同时使对方尽量少地保留我方的证据

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

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

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避免电话录音。

2、在合同未到双方签字盖章时,尽量不要制作出由我方盖章的过程性文件交与对方,也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返回一份。

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可以迟迟不盖章,但又可随时盖章,我方将会很被动。

3、要意识到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对方签字盖章的东西才可靠。

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

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

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

对于常年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之间,若涉及到货款结算,建议定期与对方对帐,并签字盖章确认。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日期

1、合同履行期限

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

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

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

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