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2012年6月5日

    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诉讼时效中断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

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2、诉讼时效中止

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

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3、诉讼时效中断法定事由

1)起诉

不视为起诉的情况:

自动撤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原告不到庭

2)请求

口头或者书面均可。

3)承认

口头或者书面均可。

4、诉讼时效中止条件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责任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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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延长,诉讼时效的计算

2012年6月4日

    一、诉讼时效延长

1、诉讼时效延长的定义

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的正当理由延误了时效期限而提出请求时;

法院经过研究、核实,有权做出延长诉讼期限的决定,称诉讼时效的延长。

2、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方法

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对账。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

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

保留证据。

提起诉讼

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1、诉讼时效的起计算点

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时间。

2、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计算;

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计算;

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3、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阅读全文…

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012年6月1日

    一、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海商法第257条第1款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

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3、海商法第260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劳动调解仲裁法

劳动纠纷时效一年,可以中断和中止。

    二、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为1年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规定按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3、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法定假日的,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4、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5、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7、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8、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9、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如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起重新起算。 阅读全文…

诉讼时效几年,诉讼时效为多久?

2012年5月31日

    一、诉讼时效几年、诉讼时效为多久

1、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诉讼时效2年

1、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解释(一)第6条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1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1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2年。

3、专利法第62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4、海商法第257条第2款

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海商法第258条

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6、产品质量法第45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诉讼时效3年、诉讼时效4年、诉讼时效5年、20年诉讼时效

1、3年

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知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规定了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情形: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4年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分割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诉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之日超过2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2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4年。

3、5年

1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年内不主张的,视为消灭。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4、20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保管客户资料义务,20年。 阅读全文…

什么是诉讼保全,如何申请诉讼保全?

2012年2月21日

    一、什么是诉讼保全、如何申请诉讼保全、诉讼保全程序

1、诉讼保全指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2、诉讼保全的案件类型

合同纠纷案件

买卖、借款、租赁、仓储、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案件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
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
证券转让纠纷案件

侵权案件

侵犯人身权益案件
侵犯财产权益案件

婚姻家庭与继承案件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
遗产继承案件

诉前禁令案件(先行停止侵犯知识产权)

先行停止侵犯著作权案件
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案件
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其他经济类案件

解除财产保全
证据保全

3、如何申请诉讼保全

4、诉讼财产保全的程序

    二、诉讼财产保全技巧

1、申请财产保全为何要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物的种类有哪些?

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

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提供的担保物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房产或土地,也可以是有关单位的书面保证。

2、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哪些?

查封、扣押、冻结。

3、为何递交财产线索的同时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证明材料?

法院为了迅速、可靠地查明被告的财产情况,可能会在申请人提交财产线索的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财产线索相关的一些证明材料。

4、为何法院可能不会将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全部保全?

法院保全被告的财产总额不能明显超过本案的涉案金额,否则,对被告的合法权益将是严重的损害,因此法官在保全过程中会采取一些限制措施来防止明显超出涉案金额的保全。

5、如何及时、准确地查找财产线索?

在签订合同之前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如聘请律师对债务人的资产、经营状况进行尽职调查;要求债务人主动提供拥有的资产状况如银行账号、房产或土地、股权等;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履行担保等。
在往来文件中查找被告的银行账号、应收账款等信息。
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工商资料,查找被告的基本账号、对外投资股权、机器设备、货物、资产负债表等登记信息。
根据已经查实的线索,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被告的房产、土地基本情况。
根据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委托律师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被告持有的股票、债券情况。
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被告的车辆所有情况。
根据相关公告,查询被告持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三、诉讼保全费用、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期限

1、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如下:

1000元以下(或不涉及财产数额):30元/件
1000元-10万元:金额x1%+20
10万元以上:金额x0.5%+520(最多不超过5000元)

2、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少?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财产保全的具体期限为:

银行账号、存款:首次6个月,续冻3个月。
房产、土地:首次2年,续封1年。
股权:首次2年,续冻1年。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1年,续冻6个月。
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2年,续冻1年。
债券:首次1年,续冻6个月。
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机器设备、货物:首次1年,续封6个月。
到期债权:首次2年,续冻1年。
专利、商标权:每次6个月。

    四、诉讼保全担保书范本、诉讼保全担保书格式、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1、诉讼保全担保书格式范本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五、诉讼保全申请书范本、诉讼保全申请书格式、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__法院

我单位与__因__一案,贵院正在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