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法占有,合法占有的情形

2015年4月15日

一、什么是合法占有、合法占有的情形

1、什么是合法占有

合法占有指依据法律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由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财产加以占有。

2、合法占有的情形

所有人的合法占有,即所有人占有属于自己所有的物。

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即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占有他人的财产,合法占有通常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将占有权进行转让的结果。

例如: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占有他人的房屋等。

3、合法占有权

合法占有的占有人尽管不是原财产的所有人,但其占有权的取得是有法律和事实根据的,可以形成独立的占有权,并能排斥他人的干涉。

即使是原所有人也不得任意干涉或妨碍其对合法占有权的行使。

二、留置权之合法占有

1、合法占有

指在留置担保中,债权人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即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债务人依照合同将其财产自愿交付债权人

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发生的基本前提。

2、合法占有的财产包括

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对托运人委托运输的货物。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对定作人委托承揽加工的物品。

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对委托人委托保管的物品。

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对存货人委托储存的货物。

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对委托人委托交易的委托物。

基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或者侵权行为占有他人财产的,不能发生留置权

好意施惠的法律规定,好意施惠的法律责任

2015年4月15日

一、好意施惠的法律规定、好意施惠的法律责任、好意施惠侵权

1、好意施惠关系

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2、好意施惠的法律规定

好意施惠关系是德国判例学说上的概念(Gefalligkeitsverhaltnis)。

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将此译为“好意施惠关系”黄立先生译为“施惠关系”。

好意施惠关系在我国民法上没有规定。

3、好意施惠关系的法律效果

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

好意施惠关系并不是合同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

好意施惠的施惠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对相对人所受损害,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否应负侵权责任则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关键看是否构成侵权责任的责任构成条件,构成则承担应负的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行为,好意施惠关系

2015年4月15日

一、好意施惠行为、好意施惠关系

1、好意施惠行为

好意施惠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

从法律上说,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2、好意施惠的常见情形

搭便车、请客、邀请散步、邀请看电影、帮助邻居照看孩子、火车过站叫醒。

二、好意施惠乘车人受伤

1、什么情况下不产生违约责任

容许别人搭顺风车属于好意施惠关系,在免费搭车中,如果安全地将搭乘者送抵目的地,将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关系,即使送错地方,因为不存在合同关系,也不会产生违约责任

2、什么情况下会产生侵权责任

这就是免费搭车的最大风险:交通事故。

如果免费搭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人身伤亡,如果司机有过错,即使是无偿帮忙,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015年4月15日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国家、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分公司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

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和权利。

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格利益(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

身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身份利益(同居、忠实、抚养、赡养、扶养)。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记(作品、技术方案、标记)。

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保护权利、义务、风险、权能、法律约束等。

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

二、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1、财产性法律关系

债权关系:因合同引起的债权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债权关系、因侵权行为引起的债权关系、因不当得利引起的债权关系。

物权关系:因所有权形成的物权关系、因用益物权形成的物权关系、因担保物权形成的物权关系。

其他财产性法律关系。

2、身份法律关系

配偶关系、亲权关系、亲属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2015年4月15日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平等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关于民事法律关系概念注意

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法律调整。

并非所有的法律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只有那些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恋爱关系:约会、婚约、定情约定等恋爱行为民法不调整,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除外。

亲情关系:免费帮助看护小孩或老人等,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除外。

社交(友谊)关系:请吃饭、看电影等关系,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除外。

4、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的平等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者之间的关系

2、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就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包括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和债权等。

3、产生的自治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一定的条件,如主体必须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等,当事人只要遵循该条件,即可设定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受到法律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