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管辖权,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2014年7月31日

一、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法院

1、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协议管辖的范围只能是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法院,不能对二审和再审协议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不能把规定应由基层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给法院,同时,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它管辖法院。

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买卖合同管辖权、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

1、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权的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合同纠纷,如不涉及不动产的权属争议,则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专属管辖。

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阅读全文…

合同履行地管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2014年7月31日

一、合同履行地管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管辖合同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5、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

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其它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辖。

二、合同诉讼管辖、合同协议管辖、合同争议管辖法院

1、确定管辖法院步骤

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是否已经协议管辖。

属于何地法院管辖;

属于何级法院管辖。

2、专属管辖

指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的形式改变这种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

一个案件不属于专属管辖,应考虑该案件是否曾经有管辖协议的约定

4、地域管辖

民事纠纷没有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时,为了确定法院管辖而制定的规则。

地域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阅读全文…

合同管辖地,合同管辖法院

2014年7月31日

一、合同管辖地、合同管辖法院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法院有法定管辖权。

3、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管辖权约定保持一致

如果主合同约定了解决争议的管辖条款,担保合同(从合同)、个人保函均应当约定一样的管辖权条款

如果管辖权条款不一致,可能导致主合同由仲裁机构关系,担保合同由担保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个人保函由个人常住地法院管辖的复杂情形。

本来一个案子解决问题,现在变成三个案子,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均增加。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看是否有明确的关于履行地的约定

买卖合同履行地可以包括交货地。

2、如果没有关于履行地(包括交货地)的明确定约定

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有明确的约定履行地,应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合同未实际履行时,履行地是否有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关系,即如果约定的履行地在其中一方住所(不论原告还是被告)该约定履行地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有管辖权。

如果约定的履行地是双方住所地以外的第三个地点,那么该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

4、合同实际履行时,应注意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的变化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它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5、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案件管辖、合同法管辖、合同管辖规定

1、购销合同履行地按如下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4)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它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5)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阅读全文…

合同纠纷约定管辖,合同约定管辖法院

2014年7月31日

一、合同纠纷约定管辖、合同约定管辖法院

1、合同纠纷约定管辖建议

1)协议的形式必须书面。

2)应在法律规定的的范围内选择管辖地法院

3)管辖地法院的选择必须‍‍确定、唯一。

4)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约定管辖必须合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议选择审理案件的法院。

选择管辖法院是诉讼程序的重要问题,双方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出现约定无效的风险。

3、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

合同或其它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合同中约定管辖地法院

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法院中的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5、合同约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效力

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约定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民事交易双方分处两地的情况普遍存在,一旦争议发生诉至法院。

不管是出于方便诉讼的需要,还是出于拖延案件审理的需要,被告方大都会提出管辖异议,这无疑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甚至法院的诉讼成本投入。

因此,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避免采用上诉约定方法。

二、合同未约定管辖

1、合同未约定管辖

合同中未对管辖地法院进行约定或约定管辖因违反上述规定而无效,则发生纠纷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阅读全文…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014年7月30日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是一种继续性的合同,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就是对租赁物持续的占有和使用,因而租赁合同的解除只能向后发生效力

2、租赁合同解除指

租赁合同有效成立后,当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仅向将来消灭的法律制度。

3、租赁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

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

4、合同解除制度

是要解决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问题,尚未成立的合同,当然不发生解除的问题,故无法提出解除

已经成立尚未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发生效力,通常不发生违约等问题,有效成立但已归于消灭的,没有解除的余地。

5、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的经济利益

也涉及承租人的生活和经营,一旦成立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

只有法定条件具备或双方协议一致时,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6、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

合同解除效力对于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自然无法适用,租赁合同解除的效果仅向将来发生。

如果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有违约行为,则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而对方当事人未对应履行,则履行了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房屋租赁提前解除合同

1、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指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97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解除后发生以下效果

1)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

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承租人不能再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能再主张租金。

合同解除后,乙方不能再使用租赁物,甲方也不能主张合同解除后的租金。

2)支付欠付租金

虽然租赁合同已经解除,但乙方仍应支付欠付的租金,甲方收取乙公司欠付租金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

3)返还租赁物

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进行返还给出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双方的约定。

三、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注意

1)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并不得损害其它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3)未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2、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注意

1)出租房屋时,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金及具体支付时间;

2)尽可能的为承租人使用房屋提供方便;

3)发现承租人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行为,损害自己的权益时,要及时通知承租人尽快支付租金并可给予一个合理付款期限

逾期若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出租人可以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租金损失,维护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