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

2011年4月25日

    一、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合同法违约赔偿、合同违约赔偿金

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3、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是重要的违约救济措施,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过错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时,有违约方当事人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货币。

4、支付赔偿金的4个条件

有违约行为;

要有主观上的过错;

要有实际损失事实,并且这种实际损失超过了违约金数额;

要有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的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支付赔偿金的3个原则

全部损失原则:违约当事人不仅要赔偿对方财产直接减少的现实损失,而且要赔偿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

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当事人只能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和能够预见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对不能预见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

减轻损害原则:受害方当事人对违约时,负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对受害当事人能够避免而未避免的损失,违约方不负赔偿责任。

    二、解除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条款、合同法解释二违约金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2、法定违约金指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违约金。

3、法定违约金分为两种

固定比率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是固定的,它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按有关条例或实施细则规定计算违约金的标准或固定比率签订;

浮动比率违约金:规定违约金比率幅度的违约金。

4、约定违约金指法律和法规未作规定,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违约金。

5、约定违约金也可两种

条件或细则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而又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或规定了当事人的约定优先于法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在法定违约金的范围以外自由商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或数额;

有关条例或细则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可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偿付违约金。

    三、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

1、经济合同法第14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可向对方给付定金。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继续履行指合同违约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后,根据对方的要求,在对方指定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3、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重要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4、合同法第111条规定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阅读全文…

合同法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2011年4月21日

    一、合同法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1、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法第七章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简称,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仅指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财产责任,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完全分离,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

4、违约责任的种类

5、违约行为的分类

6、合同解除还能否承担违约责任

7、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8、合同违约责任特点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违约责任的可约定性;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的数额等,但这并不否定违约责任的强制性,因为这种约定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二、劳动合同违约条款、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1、新劳动法违约金标准

2、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3、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辨析

4、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5、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三、合同法违约条款、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经济合同违约责任

1、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第一种观点: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

第二种观点: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

合同法》第98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3种条款是有效的

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关于合同无效 违约条款问题

4、经济合同违约责任之有关事项

5、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退货换货,修缮等。 阅读全文…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11年4月21日

    一、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一般都是用人单位作出的。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表现为公司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签合同违法吗

1、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阅读全文…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

2011年4月20日

    一、离婚原告不出庭、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

1、离婚案件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有特殊情况原告确实不能出庭的,应该有原告签名盖章的书面材料,具体说明原告离婚的意愿(主张离婚)和法庭允许原告不出庭的正当理由。

3、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4、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诉讼代理人对当事人的婚姻实质问题不能轻易表态,如夫妻感情是否却已破裂,是否同意和解等。

5、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它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离婚一方不出庭、离婚案件当事人不到庭

1、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而未到庭的离婚案件,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如起诉状、传票、判决书,可以适用公告送达。

2、公告期满后一方仍为到庭的,法院一般会缺席判决

3、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4、一般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离婚案件就是这类诉讼,离婚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到庭,相关事实就难以查清。

5、离婚案件不仅仅是解除婚姻关系,还要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有无共同债权债务问题。

    三、离婚被告不到庭、离婚被告不出庭、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

1、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经传票传唤,有正当理由,法院会另行择日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缺席审理,仍需要原告提供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原告仅仅陈述夫妻感情破裂,而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法院仍不会判决离婚。

4、如果原告拿出合法、真实、有关联的证据,而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会认定原告的证据,进而判决离婚。

5、如果被告提交了答辩意见而拒不到庭的,缺席审判时要参考被告的答辩意见。

6、缺席判决离婚,子女和财产问题处理

一般根据审判时子女抚养的现状,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判决子女归哪一方抚养。 阅读全文…

离婚一方在国外,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2011年4月19日

    一、离婚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1、涉外离婚诉讼程序

2、一方在国外如何办离婚

可选择回国到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暂时不能回国,先去所在国公证部门,办理委托书公证,再去驻华使馆办理委托书鉴证手续,然后寄给委托的律师或代理人办理立案手续,开庭时再回国。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5、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外的当事人要委托国内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与国内律师办理委托手续,签订代理合同,交纳律师费

这些手续可以由国外的委托人直接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签订,也可以由国外委托人在国内的亲属直接去律师事务所签订。

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并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

7、夫妻双方都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一方失踪、离婚一方不在、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1、离婚案中被告缺席可缺席判决,但离婚依据的事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书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能发生法律效力。

2、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至131条的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4、怎样和失踪(下落不明)的配偶离婚

5、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可以宣告其已经失踪。

6、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做出离婚判决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