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在国外,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2011年4月19日
一、离婚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1、涉外离婚诉讼程序
2、一方在国外如何办离婚?
可选择回国到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暂时不能回国,先去所在国公证部门,办理委托书公证,再去驻华使馆办理委托书鉴证手续,然后寄给委托的律师或代理人办理立案手续,开庭时再回国。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5、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外的当事人要委托国内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与国内律师办理委托手续,签订代理合同,交纳律师费。
这些手续可以由国外的委托人直接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签订,也可以由国外委托人在国内的亲属直接去律师事务所签订。
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并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
二、离婚一方失踪、离婚一方不在、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1、离婚案中被告缺席可缺席判决,但离婚依据的事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书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能发生法律效力。
2、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至131条的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可以宣告其已经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