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共犯构成要件,片面共犯的处罚
2015年12月29日
一、承继共犯
1、承继共犯成立的时间要求
当先行为人实施了谋犯罪的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故意参与该犯罪时,成立共同犯罪。
除了持续犯(继续犯),犯罪既遂并且行为结束之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之后提供帮助的可能成立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2、承继共犯的行为性质判断
原则上讲,后行为人参与的行为性质与前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相同。
在结合犯的情形,承继者仅参与后一犯罪的,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其参与的后一犯罪。
3、承继共犯的责任范围认定
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不能归属于后行为人,因为后行为人只能对与自己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结果承担责任,即后行为人对其参与之前的先行为人的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只要能够证明是后行为人参与后共同行为引起的结果,无论是先行为人还是后行为人导致的结果,也无论是否查清是谁导致的结果,都要归属于先前行为人与后行为人。
如果查不清是先行为人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还是后行为人参与后引发的结果,但能确定是其中之一引发的结果的,只能将该结果归属于先前行为人,不能归属于后行为人(后行为人不对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负责;案件事实存在疑问,应做到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
二、片面共犯
1、片面共犯的概念
片面共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
2、片面共犯的分类
片面的共同实行(片面的共同正犯),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实行行为。
片面的教唆,即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教唆的情形。
片面的帮助,即实行的一方没有意识到另一方的帮助行为。
3、片面共犯的处罚原则
片面共犯仅对知性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
在能够认定间接正犯时,不需要认定片面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