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障性住房,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2010年10月7日

    一、什么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概念、保障性住房包括哪些、保障性住房的意义

1.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2.保障性住房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3.保障性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

4.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5.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

6.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

7.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8.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9.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保障性住房新政策、保障性住房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价格

1.保障性住房新政策

2.保障性住房政策

3.保障性住房建设

4.保障性住房价格

    三、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保障性住房申请方法、保障住房申请条件、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申请

1.保障和补贴标准

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普通精装修,配备厨卫等必要设备,具备基本生活功能。

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采取政府指导价。

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面积按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计算,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410元。

2.申请条件

具有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1.保障标准和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普通精装修。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2.申请条件

具有新区非农业常住户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之前5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行为;

家庭上年收入低于新区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的;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原则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费中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他处住房合计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下。

限价商品住房

1.保障标准和销售价格

限价商品住房分为两类,面向社会住房困难家庭的限价商品住房和面向企业、单位定制的限价商品住房。

面向社会的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

其中一居室、两居室住房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

面向企业、单位定制的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套数比例不低于90%,套型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套数比例最高不超过10%。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上比测定销售价格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

2.申请条件

根据限价商品房的类型,申请条件分为两种。

其中申请普通限价商品房的需要具有新区非农业户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之前5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行为; 阅读全文…

深圳公租房价格,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2010年9月30日

    一、什么叫公租房、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是什么意思

1.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2.公租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3.公租房出租对象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4.公租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5.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

6.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二、深圳公租房价格、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1.2007年和2008年,深圳两次推出公共租赁房,租金价格为每月13~18元/平方米,与市场价相差30%左右。

2.由于深圳公租房与经适房的申请条件并无实质差别,且公租房价格缺乏比较优势,加之申请人有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传统观念,故两次公租房与经适房同时推出时,公租房缺乏吸引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5.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7.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深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符合前款条件且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广州怎样申请公租房、广州怎么申请公租房、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广州公租房的政策暂时未出台,现正在征求社会意见中,请您继续留意相关信息。

2.如有意见及疑问,请拨打广州市国土房管局83196848、833072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3.广州公租房首次打破户籍限制外地人也可申请,广东省首个公租房实施办法终于出炉。

4.经广州市政府审定同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今日至10月10日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5.广州公租房分政府主导建设和社会力量建设两种,前者主要面对广州本地户籍的内“夹心层”,租金最低为房屋市场价。

6.广州市公租房将限定60平方米以内:http://news.sina.com.cn/c/2010-09-30/005621198083.shtml

    四、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北京公租房、上海公租房

1.公租房是上海政策性住房的“新品种”。

2.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3.上海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

4.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5.公共租赁房也将实行公开的轮候配租制度,和其他政策房相同,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优先配租。

6.公租房的租金价格,将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 阅读全文…

单方离婚条件,单方离婚程序?

2010年7月12日

    一、单方离婚条件?

单方离婚条件请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单方离婚程序:(起诉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阅读全文…

起诉离婚条件

2009年12月31日

问: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答:起诉离婚判决的主要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一、起诉离婚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二、有以下条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条件

2009年12月31日

问: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答:诉讼离婚判决的主要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一、诉讼离婚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诉讼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3.提起诉讼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有以下条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