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质权,质权是什么意思?

2015年4月8日

一、什么是质权、质权是什么意思

1、什么是质权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转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出现时,债权人享有就质押给债权人的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质权包括

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

3、质权是动产质权

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

二、质权转让

1、转质

指质权人以自己责任或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债务,将出质人提供的质物交付给债权人占有而设立一个新质权。

动产质权人的权利之一便是转质权。

2、转质的效力

转质权所担保债权范围以原质权所担保债权为限;

转质权优先于原质权。

三、动产质权

1、动产质权人的权利

1)留置质物的权利

在债务人消偿债务之前,债权人有留置质物的权利,以待债权的实现。

2)收取孳息的权利

质权人的孳息收取权,指质权人有权进行收取孳息的权利。

质权人并不因此而取得对孳息的所有权,而仅取得对孳息的质权。

孳息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金钱以外的物。

3)救济质权损失的权利

如果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4)优先受偿权

质权人就质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动产质权人的义务

1)保管质物的义务

质权人占有质物,自然应负保管义务。

2)提存质物的义务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

3)返还质物的义务

债务人适当履行其债务时,质权人应返还质物;

出质人提前清偿质权担保的债权时,质权人应返还质物。

三、质权合同范本、质权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权的担保范围。

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权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内容的,当事人可以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