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个人财产,婚后个人财产

2014年10月17日

一、婚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1、婚姻法 第18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解释二 第13条规定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3、婚姻法解释二 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婚姻法解释三 第7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姻法解释三 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个人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1、个人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例如:

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2、个人婚前财产证据保存

由于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的,因此不需要约定或公证

建议将相关证据尽可能保存在可以信赖的亲人或朋友处,以防被配偶发现后引起纠纷阅读全文…

离婚个人财产,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

2011年3月16日

    一、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

1、个人财产(Separate Property)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

2、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此种财产称为夫妻特有财产)构成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4、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

    二、婚前个人财产的界定、婚前个人财产认定

婚姻法18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或妻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当夫妻一方的身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加害方依法对其支付的赔偿金是针对个人的一种补偿,应作为特有财产归一方所有。

因受不法行为侵害而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与上述赔偿金具有同质性,也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设立遗嘱和订立赠与合同的行为是依意思自治实施的私的行为,当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的财产指向对象时(即明确指示要求夫或妻继承财产或接受赠与),该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当属夫或妻的特有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合同中没有作出财产归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意思表示,该财产则应属共同财产范围。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只有专属于一方时才能发挥物的效用,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财产的实际情况,又不利于对财产的充分利用。

该项财产应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特别贵重的物品除外),不能归入共同财产范围。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个人财产公证、个人财产公证费用

1、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2、婚前财产公证手续

3、婚前财产公证费用

4、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

    四、离婚个人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1、婚姻法第19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婚姻法第42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