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感情破裂标准

2011年3月20日

    一、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破裂证据

1、夫妻感情破裂是一种主观评价,证据往往具有间接性。

2、可综合收集一些证据,比如一方和他人私奔的证据。

3、一方和别人私奔,造成你们分居者可以算作是感情破裂的证据。

4、双方分居时间的证据。

5、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的证言等。

6、亲属也可以证明你们平时夫妻关系不好可以用来参考。

7、如果你们有孩子也可以合适的方式采集一下孩子的证言。

8、多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让法官能够从内心里确信你们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9、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0、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二、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感情破裂标准、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阅读全文…

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2011年3月20日

    一、什么是感情破裂、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感情破裂、感情破裂的认定

1、感情确以破裂是指夫妻的感情出现了裂痕,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不能挽回的地步。

2、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

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的关系和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这么5个方面做综合的分析。

3、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感情破裂的依据

1、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2、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符合“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3、证明感情是否破裂,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判断

依据(1):看婚姻基础

婚姻基础是双方建立婚姻关系时的感情状况和相互了解的程度。

它是缔结婚姻关系的起点,对婚后感情的建立、矛盾的化解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看婚姻基础就是要了解双方认识的方式、结婚动机及目的。

一般来说,婚姻基础好,婚后感情容易融洽,即使产生了矛盾,消除矛盾维持婚姻的可能性也大。

反之,婚姻基础差,婚后难以建立起真正的感情,出现矛盾,就难以调和。

依据(2):看婚后感情

在分析婚后感情时,应当联系婚姻基础,分析夫妻婚后感情发展变化,判断双方的感情发展方向。

依据(3):看离婚原因

离婚原因是原告提出离婚的主要依据,也是原告、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争执的集点和核心。

双方为争取胜诉,常掩饰其离婚的真实动机、扩大事实甚至捏造事实。

在分析离婚原因时必须注意查清离婚的真正原因,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正确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阅读全文…

撤销婚姻纠纷,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2011年3月18日

    一、撤销婚姻纠纷、如何解除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1、什么样算自动解除婚姻

2、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要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或向法院起诉离婚。

3、新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合法的婚姻关系。

4、如果结婚时不是按照正常程序,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二、婚姻财产纠纷、婚姻纠纷法律咨询

1、离婚财产分割

2、离婚房产分配

3、离婚房产分割

4、离婚程序

5、离婚手续

6、婚姻律师咨询

7、离婚律师咨询

8、离婚诉讼

9、离婚案件

0、婚姻纠纷

    三、婚姻法律纠纷、撤销婚姻纠纷

1、婚姻的撤销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使其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2、婚姻法第11条规定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撤销婚姻有以下两个条件

1)有胁迫结婚的事实;

2)受胁迫方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阅读全文…

婚姻无效的情形

2011年3月18日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无效的条件

1、婚姻无效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2、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3、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精神病婚姻无效

1、婚前患有精神病,婚后未愈婚姻无效

2、申请宣告患病精神病婚姻无效案

3、婚后精神病复发 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4、婚前隐瞒乙肝病情,该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1)因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因此双方的婚姻关系应为有效。

2)能不能提出解除婚姻关系?

3)可以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必须等孩子年满一周岁才可以,女方隐瞒病情的事实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4)婚姻的有效与无效性质如何决定?一定要法院判决吗?

5)婚姻无效是指婚姻自始无效,可以通过民政部门宣告无效,也可以通过法院宣告。

6)双方财产分割等事宜不能按照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

    三、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书、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申请婚姻无效

1、婚姻无效纠纷案判决书

2、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_______,故此,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四、婚姻无效制度的作用

1、处理违法结婚的必要手段。

2、保护合法婚姻的需要。

3、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 阅读全文…

无效婚姻的概念,什么是无效婚姻?

2011年3月17日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的认定、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什么是无效婚姻

1、无效婚姻(void marriage)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

2、无效婚姻法律是不予承认和保护的。

3、无效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二、无效婚姻制度、申请无效婚姻、婚姻法无效婚姻

1、婚姻法规定的4种类型的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

2、无效婚姻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

3、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4、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无效婚姻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无效婚姻的判决。

6、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无效婚姻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无效婚姻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7、法院审理宣告无效婚姻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无效婚姻财产分割

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5、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6、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7、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四、无效婚姻案例、无效婚姻的解除

1、无效婚姻案例

2、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3、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4、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