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什么是事实婚姻?

2010年7月20日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定义?

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2.事实婚姻分为: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仅缺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不符合的事实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与界定?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5.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形式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三、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

1.1994年2月1日前开始的同居行为且符合结婚条件才构成事实婚姻。

2.1994年2月1后,新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1994年2月1后,不管同居多久都不能算事实婚姻,只能算同居关系。

    四、事实婚姻如何解除、事实婚姻怎样离婚、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五、事实婚姻法律效力、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目前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大致相当于限制主义,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

1.承认主义。

对不具有形式要件的婚姻,法律上也承认其效力。承认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婚姻应重事实轻形式,有利于夫妻关系的稳定。罗马法的时效婚和英美法系的普通法等法律均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2.否认主义。

法律上不承认其地位和效力。其基本观点是,婚姻为要式行为,非经法定的形式,不能确认其为婚姻,如日本等国采取这种态度。日本亲属法规定当事人结婚未申报的为无效婚姻,日本实行严格的结婚申报制度,凡未申报自行结合的事实婚姻,法律概不承认。

3.限制主义。

指有条件地承认其效力,重视实际婚姻状况的同时,又要求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国要求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同居年限,各国规定的年限不同,一般为二到五年不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单身与稳定条件,并经法院确认后,使之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