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2014年9月12日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公司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经双方协商同意

依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4、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履行

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6、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二、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指因某种特殊原因使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另一方主体采取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

2、劳动合同中止的履行的情形

1)公司中止

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公司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中止

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

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3)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

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公司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合同中止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2014年9月12日

一、合同中止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1、合同法第91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二、继续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案例

1、合同的履行

指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2、由于合同外第三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应当由代替履行义务的责任方承担责任

实践中经常出现由第三方代替合同方履行义务的行为,比如产品代理销售、期货交易、委托加工定做等。

如果由于履行义务的第三方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原则上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约定同时履行的一方不履行自己义务,其他方也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约定各方同时履行义务,比如企业设立协议、出资协议等,各方都有义务履行约定,对于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如果出现一方违约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其他合同签约方也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属于法律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此时,其他签约方拒绝履行义务,是法律许可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种抗辩权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关键是要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可固定证据的形式通知对方。 阅读全文…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2014年9月11日

一、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部分履行、合同迟延履行

1、经济合同的部分履行

义务方仅履行了合同的部分义务;

权利方的权利没有得到全部实现;

义务方未履行的部分即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权利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方还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义务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是由于客观情况造成的,依法可以免除责任

权利方依法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迟延履行包括

给付迟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受领迟延: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

二、未履行合同、合同未实际履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1、对于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时间地点等内容约定不明

或没有约定导致的无法履行义务

这类情况最为常见,由于双方的疏忽或情况发生变化而产生履行争议。

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可以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达成书面或口头的补充协议

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当地的交易习惯确定。

三、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1、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该怎么办?

http://www.66law.cn/laws/8112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