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2014年8月6日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其它合同无效的情形

拍卖中,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违反这一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破产程序中,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企业出售中,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时,应当确认该企业出售行为无效。

二、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民间借贷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本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2、技术合同中,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3、商品房买卖中,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阅读全文…

合同无效条款,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2014年8月6日

一、合同无效条款、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1、如何认定合同整体无效,还是部分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56条规定:部分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认定合同是整体无效,还是部分条款无效,取决于该无效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作用。

如果该无效条款为合同目的条款或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合同无效部分,则合同整体无效。

相反,则应认定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2、不公平格式条款一律无效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任何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其内容无效。

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商家在其店内明示收取开瓶费、谢绝自带酒水、货一出门恕不退换等霸王条款都属违法

二、合同自始无效、约定合同无效、格式合同无效

1、合同自始无效

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从合同成立之时就无效。

被确认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不是从确认无效时起无效。

特别是对无效合同来说,因其内容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当事人即使事后追认,也不能使这些合同生效,更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2、格式条款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无效

1)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例如:房产中介公司提供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格式条款,约定买受人未能成功签订买卖合同的,需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总房款的3%的违约金。

这样的条款就是房产中介公司加重买受人一方的责任、排除买受人一方的主要权利。

因此,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2)格式条款提供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如格式条款中约定劳动者一方工伤,企业免责,该条款无效。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格式条款中约定劳动双方中有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方无需赔偿,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阅读全文…

合同审查表,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2014年8月6日

一、合同审查表、合同审查标准、合同审查费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有效力吗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做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未加盖企业公章,也是有效

4、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监理合同审查、设计审查合同

1、审查合同手续和形式

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的名称、签字或盖章

2、合同条款审查

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

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问题

3、合同内容审查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 阅读全文…

买卖合同审查,销售合同审查

2014年8月5日

一、买卖合同审查、销售合同审查

1、权属审查

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抵押等权利限制。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权属不清是引发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售后公房、因婚姻或继承形成新的共有关系的房屋权属比较复杂,买卖双方都要十分注意。

2、审查房价

3、付款审查

4、交房审查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交房审查,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

交房条件一般包括买家付清房款,业主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买卖双方维修基金结清。

5、违约责任审查

主要是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及途径的审查。

6、买卖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审查标准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规定。

4)质量:明确标准代号全称。

5)价款或报酬: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写明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

9)合同生效条款: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审查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审查

1、审查合同总额或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

4、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三、装修合同审查、租赁合同审查

1、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1)出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出租人是否具备出租房屋的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应予以充分重视。

2)承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2、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

3、审查房屋的租赁用途与批准的规划用途是否一致

4、审查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装修状况、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5、审查租赁期限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6、审查租金、租赁保证金和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阅读全文…

如何审查合同,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

2014年8月5日

一、如何审查合同、合同法律审查、合同审查要点、合同审查方法

1、审查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审查是律师审查合同第一重要内容,避免合同最终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为无效合同

2、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

3、审查合同目的

合同目的指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真正动机或希望实现的目标。

4、审查履约能力

5、审查合同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的完整性审查是律师审查合同的主要内容,律师在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时。

必须知道该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哪种类型合同,或是属于无名合同中何种法律关系的合同。

二、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企业合同审查指引、财务部审查合同

1、审查合同的平衡性

合同平衡性指合同一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

2、合同的可操作性

缺乏可操作性的合同具体表现在:合同各方权利义务、交易程序的规定过于抽象原则,或虽作了详细规定但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加以保障。

合同可操作性是达到交易目的、预防风险的具体保证,尤其是履行周期长、风险大的合同,更需要注意。

3、合同结构的合理性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