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2011年4月30日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责任

1、合同法第97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法的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

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

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3、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

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

    二、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2、解除合同违约金

3、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4、解除合同与要求违约金可否并存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解除权诉讼时效、合同解除权的消灭、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

1、单方有权解除合同权利的存续期间,如属于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2、合同法第95条规定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如果有法律规定期限按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但当事人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按照约定期限行使,既没有法律规定又没有约定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5、并不是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都足以使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只有当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根本违约或违反合同条件时,对方才能解除合同。

6、如果属部分违约,可协商部分解除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7、合同解除权的特征

在时间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在合同解除的时间限度内。

在事实上,合同解除权的产生依赖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出现。

在效力上,合同解除权行使后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性质上,合同解除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

8、使解除权人尽快履行通知义务,对通知可设定一定的期限(如30天),如其不在该期限内发出通知,应视为解除权人放弃行使解除权。

9、对异议行使异议权的期限,也应加以限制(如15天),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阅读全文…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2011年4月30日

    一、合同解除的方式、合同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

1、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2、约定解除的两种情况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1、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指当事人是否应当接受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约束。

2、合同解除的效力

3、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哪些

4、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何

    三、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程序

1、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提前失去法律效力而不再执行的一种法律后果。

2、合同解除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

3、合同解除须具备一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既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必须要有解除行为

5、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

单方解除合同指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协议解除合同的程序

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新合同。

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

1、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2、合同终止: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

3、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

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二者的适用的范围不同

二者的发生条件不同 阅读全文…

强制履行合同,判决继续履行合同

2011年4月27日

    一、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

1、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

2、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3、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5、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

7、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二、继续履行合同案例、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

1、合同违约认定与继续履行案例

2、民事起诉状(请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

    三、强制履行合同、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

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来源:http://wiki.mbalib.com/wiki/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合同必须可能

继续履行合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合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合同。

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继续履行合同存在必要

由于继续履行合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合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

依据合同法规定,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必要是以履行费用 曜祭磁卸系模继续履行合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形式。

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相信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格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实际履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而不得适用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履行合同债务为由强令债务人提供劳务。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

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作为继续履行合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

    四、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能否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2、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

3、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

4、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于其他责任形式。 阅读全文…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

2011年4月27日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

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7、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8、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9、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0、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管辖

1、合同履行地就是执行合同的地点

如果是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交货的地点;如果是建设或安装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施工的地点。

2、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4、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

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如果其中一方在合同履行地的,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都有管辖权。

    三、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62条规定

2、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3、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5、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6、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阅读全文…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2011年4月25日

    一、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期限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与续签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4、用人单位不可随意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2、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

3、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4、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6、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7、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

1、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2、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没有规定最短的签订期限。

3、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

5、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劳动合同期限类型、新劳动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3种。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由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一般将期限规定为5年以上的为长期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为5年以下的为短期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约定终止日期,只约定解除或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不出现,该劳动合同一直有效,但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