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设定权限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设定权限
1、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法律:经常性许可。
行政法规:经常性+必要时国务院决定设定非经常性许可。
地方性法规:经常性许可。
规章:省规章设定1年内临时性许可。
2、行政处罚设定权限
法律:所有种类,绝对保留限制人身自由。
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规章:警告+罚款(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都有权)。
3、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限
法律:所有种类,绝对保留限制人身自由+冻结。
行政法规:除法律绝对保留之外。
地方性法规:查封、扣押。
4、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限
法律:所有执行种类法律绝对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