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犯:共同正犯、直接正犯、间接正犯
2015年12月28日
一、正犯:共同正犯、直接正犯、间接正犯
1、正犯
在共同犯罪中,对违法事实起支配、控制等决定性作用的行为人属于正犯。
正犯的处罚依据在于其行为本身。
2、直接正犯
即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实施了符合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违法事实。
这种情形要将违法事实直接归属于直接正犯。
3、共同正犯
以称简单共犯,即二人以上以分工的方式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地共同实施了符合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
这种情形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
4、间接正犯
即行为人通过强制、欺骗等手段支配、控制他人实施符合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
这种情形要将被利用者实施的违法事实归属于间接正犯;至于双方是否成立共犯,则按照共犯原则认定。
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或者利用他人责任阻却事由的行为;
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或者利用他人受强制的身体活动;
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利用不知情者的间接正犯);
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即被利用者虽然有责任能力并且有故意,但缺乏目的犯中的目的,或者不具有身份犯中的身份。这种情形利用者和被利用者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利用被害人的行为。当利用者使被害人丧失自由意志,或者使被害人对结果缺乏认识或产重其他法益关系的错误,导致被害人实施了损害自己法益的行为时,利用者成立间接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