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在国外,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2011年4月19日

    一、离婚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1、涉外离婚诉讼程序

2、一方在国外如何办离婚

可选择回国到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暂时不能回国,先去所在国公证部门,办理委托书公证,再去驻华使馆办理委托书鉴证手续,然后寄给委托的律师或代理人办理立案手续,开庭时再回国。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5、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外的当事人要委托国内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与国内律师办理委托手续,签订代理合同,交纳律师费

这些手续可以由国外的委托人直接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签订,也可以由国外委托人在国内的亲属直接去律师事务所签订。

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并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

7、夫妻双方都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一方失踪、离婚一方不在、一方失踪如何离婚

1、离婚案中被告缺席可缺席判决,但离婚依据的事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书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能发生法律效力。

2、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至131条的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4、怎样和失踪(下落不明)的配偶离婚

5、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可以宣告其已经失踪。

6、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做出离婚判决阅读全文…

离婚财产转移,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2011年4月19日

    一、离婚一方转移财产、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离婚转移财产、离婚财产转移方法

1、婚姻法第47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转移财产是指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避免这部分财产被分割,离婚后将这部分财产归为己有的行为。

3、离婚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范一方转移财产。

收集对方离婚转移财产的证据,这样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这种转移行为,在追回财产后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合法收入,除非另外约定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5、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一方私自转移财产是违法的,如果另一方可以证明的话,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有条件的话,可以查询一方的银行账户,公司账簿收入等,进行核对。

7、看有没有异常的财产后转移,以及以他的名义买的各种动产和不动产(虽然不是以他的名义买的,但是确实是由他出资的)这些都可以分析一方有无财产转移。

    二、离婚隐匿财产、离婚隐藏财产

1、离婚案件中常见财产隐匿的方式与对策

2、离婚隐匿财产案例

    三、离婚财产如何转移、离婚如何转移财产、离婚前如何转移财产、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

1、当事人双方发生离婚诉讼一方感觉到对方有转移的动机的,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3、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新婚姻法案例分析

2011年3月21日

    一、涉外婚姻案例、涉外婚姻离婚案例、事实婚姻案例

1、涉外离婚案例

2、涉外婚姻案例

3、离婚案例分析

4、事实婚姻案例分析

5、事实婚姻的认定

    二、婚姻纠纷案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例、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李某与张某与__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张某共同居住。

__年张某父母因病去世且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张某继承。

__年月李某父亲去世,分的遗产__元,__年月李某与张某离婚

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

李某主张要孩子,张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孩子归谁

1、由李某与张某共同居住属于他父母赠送给他一个人的,所以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2、继承的房屋和50000元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分割。

3、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婚姻法法律依据: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婚姻案例分析、新婚姻法案例分析

被告甲,男,__年,甲与乙结婚,生有一子。__年,甲考上大学,__年大学毕业后,甲分配到了某市__工作。

工作期间,甲认识了丙,并且隐瞒已婚事实与丙恋爱。

__年,甲向丙提出结婚,丙同意,要求甲到单位办理结婚证明。

到了约定结婚的日期,甲假称证明已经办好但忘了带来,提出先举行婚礼,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于__年在丙的学校举行了婚礼。

之后,甲多次借口拖延办理结婚手续。

甲自从和丙恋爱起,多次写信给乙,借口为使乙母子的户口能迁入城市,必须先离婚,诱使她同意进行假离婚,于__年骗取了离婚证,但甲仍对乙隐瞒。

__,甲出差外省,认识了女青年丁,二人恋爱一段时间以后,甲持离婚证与工作证,丁持单位结婚证明,二人一起到当地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丁于__年调入某市工作。

后来丙到甲所在单位找甲,她与甲的结婚事实才被揭露。

乙携带小孩也来到甲所在单位,甲以欺骗手段假离婚的事实被揭露。

1、甲与乙的离婚是否有效

应当有效,因为,乙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能够明白离婚意味着什么,个人行为的结果应由个人承担。

2、丙与甲、丁与甲的婚姻是否合法

丙与甲的婚姻应属无效,因为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

丁与甲的有效,因为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

3、哪些婚姻关系形成重婚

丙与甲形成事实重婚,因为从时间上来看,属于《婚姻法》修订以前发生的。

4、最终哪个婚姻关系有效

最终丁与甲的有效。

当然,就算丁与甲的婚姻有效,也不能排除甲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先说甲与乙,在协议离婚中,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虽然已经离婚了,但乙一样可以就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再次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丙可以起诉甲重婚罪,也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要求公安立案侦察,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不可提精神损害赔偿,也不可另案提精神损害赔偿。

丙也可以单提民事诉讼,要求甲给予物质上,精神上的赔偿。

建议乙和丙一起起诉,这个把各自的证据一块提交法庭,会省去很多取证难问题。

可以到甲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还可以到居住生活地起诉。

离婚感情破裂标准

2011年3月20日

    一、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破裂证据

1、夫妻感情破裂是一种主观评价,证据往往具有间接性。

2、可综合收集一些证据,比如一方和他人私奔的证据。

3、一方和别人私奔,造成你们分居者可以算作是感情破裂的证据。

4、双方分居时间的证据。

5、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的证言等。

6、亲属也可以证明你们平时夫妻关系不好可以用来参考。

7、如果你们有孩子也可以合适的方式采集一下孩子的证言。

8、多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让法官能够从内心里确信你们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9、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0、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二、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感情破裂标准、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阅读全文…

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2011年3月20日

    一、什么是感情破裂、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感情破裂、感情破裂的认定

1、感情确以破裂是指夫妻的感情出现了裂痕,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不能挽回的地步。

2、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

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的关系和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这么5个方面做综合的分析。

3、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感情破裂的依据

1、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2、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符合“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3、证明感情是否破裂,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判断

依据(1):看婚姻基础

婚姻基础是双方建立婚姻关系时的感情状况和相互了解的程度。

它是缔结婚姻关系的起点,对婚后感情的建立、矛盾的化解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看婚姻基础就是要了解双方认识的方式、结婚动机及目的。

一般来说,婚姻基础好,婚后感情容易融洽,即使产生了矛盾,消除矛盾维持婚姻的可能性也大。

反之,婚姻基础差,婚后难以建立起真正的感情,出现矛盾,就难以调和。

依据(2):看婚后感情

在分析婚后感情时,应当联系婚姻基础,分析夫妻婚后感情发展变化,判断双方的感情发展方向。

依据(3):看离婚原因

离婚原因是原告提出离婚的主要依据,也是原告、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争执的集点和核心。

双方为争取胜诉,常掩饰其离婚的真实动机、扩大事实甚至捏造事实。

在分析离婚原因时必须注意查清离婚的真正原因,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正确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