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案例分析

2011年3月21日

    一、涉外婚姻案例、涉外婚姻离婚案例、事实婚姻案例

1、涉外离婚案例

2、涉外婚姻案例

3、离婚案例分析

4、事实婚姻案例分析

5、事实婚姻的认定

    二、婚姻纠纷案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例、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李某与张某与__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张某共同居住。

__年张某父母因病去世且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张某继承。

__年月李某父亲去世,分的遗产__元,__年月李某与张某离婚

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

李某主张要孩子,张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孩子归谁

1、由李某与张某共同居住属于他父母赠送给他一个人的,所以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2、继承的房屋和50000元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分割。

3、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婚姻法法律依据: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婚姻案例分析、新婚姻法案例分析

被告甲,男,__年,甲与乙结婚,生有一子。__年,甲考上大学,__年大学毕业后,甲分配到了某市__工作。

工作期间,甲认识了丙,并且隐瞒已婚事实与丙恋爱。

__年,甲向丙提出结婚,丙同意,要求甲到单位办理结婚证明。

到了约定结婚的日期,甲假称证明已经办好但忘了带来,提出先举行婚礼,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于__年在丙的学校举行了婚礼。

之后,甲多次借口拖延办理结婚手续。

甲自从和丙恋爱起,多次写信给乙,借口为使乙母子的户口能迁入城市,必须先离婚,诱使她同意进行假离婚,于__年骗取了离婚证,但甲仍对乙隐瞒。

__,甲出差外省,认识了女青年丁,二人恋爱一段时间以后,甲持离婚证与工作证,丁持单位结婚证明,二人一起到当地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丁于__年调入某市工作。

后来丙到甲所在单位找甲,她与甲的结婚事实才被揭露。

乙携带小孩也来到甲所在单位,甲以欺骗手段假离婚的事实被揭露。

1、甲与乙的离婚是否有效

应当有效,因为,乙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能够明白离婚意味着什么,个人行为的结果应由个人承担。

2、丙与甲、丁与甲的婚姻是否合法

丙与甲的婚姻应属无效,因为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

丁与甲的有效,因为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

3、哪些婚姻关系形成重婚

丙与甲形成事实重婚,因为从时间上来看,属于《婚姻法》修订以前发生的。

4、最终哪个婚姻关系有效

最终丁与甲的有效。

当然,就算丁与甲的婚姻有效,也不能排除甲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先说甲与乙,在协议离婚中,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虽然已经离婚了,但乙一样可以就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再次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丙可以起诉甲重婚罪,也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要求公安立案侦察,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不可提精神损害赔偿,也不可另案提精神损害赔偿。

丙也可以单提民事诉讼,要求甲给予物质上,精神上的赔偿。

建议乙和丙一起起诉,这个把各自的证据一块提交法庭,会省去很多取证难问题。

可以到甲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还可以到居住生活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