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变更协议、变更抚养权起诉书
1、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婚姻法第38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3、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http://wenku.baidu.com/view/dce7c5f028ea81c758f5788d.html
4、变更抚养权起诉书
http://wenku.baidu.com/view/96a84d4a852458fb770b5684.html
一、抚养权变更手续、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1、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
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时,双方须提交如下材料
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
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
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抚养权变更手续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一、抚养权变更条件、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收集变更抚养权证据
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变更抚养权的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2、起诉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
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三、抚养权变更原则
1、坚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
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同,则要考虑子女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权衡利弊,避免因变更抚养权对子女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太大的影响和冲击。
2、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
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如果被变更抚养权的子女已满十周岁,此时被抚养人已具备一定识别和判断能力,应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
只要子女所喜欢跟随的一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抚养能力、可以确保儿女正常健康成长的,都应尽量考虑满足子女的意愿。
一、变更抚养权律师、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1、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协议离婚后如果对子女的抚养权反悔的,可以依据婚姻法规定,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对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进行审查。
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符合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的,则应当支持申请方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若无明显不利或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则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驳回申请方的诉讼请求。
2、变更抚养权的主体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如果提出该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应当予以支持的。
二、子女抚养权的处理方式
1、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处理
离婚子女随父亲生活还是随母亲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亲或母亲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2、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处理
1)不足两周岁的子女
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亲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时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一、一审判决离婚的条件、一审认定感情破裂就判决离婚
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会判决离婚吗
1、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不能直接改判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二审只能予以维持或调解或发回重审而不能改判。
2、上述问题,审判实践中已经有了新的处理方法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一方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首先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将婚姻关系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和已查明的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
而对难以在二审查明的财产问题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就全部财产问题发回重审,对人身关系一般不发回重审。
三、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会改判不离婚吗
1、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
双方均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可以改判不准离婚。
二审法院审理后,仍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2、如果一审判决准予离婚
无论二审是维持还是改判,都不会出现剥夺当事人针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提出上诉的权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