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比例,新劳动法违约金标准?

2010年8月5日

    一、什么是违约金?

1.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2.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

    二、新劳动法违约金标准、劳动合同法违约金比例?

1.《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

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里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并用了,因而这种违约金就是惩罚性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新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违约金、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四、违约金过高标准认定、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

1.《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2.《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由此可见,违约金的给付不以是否有实际损失为条件,并且不履行债务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低于或等于违约金的,债务人不再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即违约金就是事先约定的赔偿金。

4.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只要一方违约,即使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也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违约金比例、法定违约金比例上限、经济合同违约金上限?

1.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所做的规定)与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约定违约金)。

2.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

3.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阅读全文…

怎样办理离婚证,离婚证如何办理?

2010年8月5日

    一、离婚证在哪里办理?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3.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就可以当离婚证用(判决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离婚证怎么办理、怎样办理离婚证、离婚证如何办理?

1.协议离婚

也就是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这种方式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

指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或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调解离婚的,法院会给出离婚调解书,它就相当于离婚证,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三、离婚证异地办理、离婚证什么时间办理?

参见如下的文章:

异地离婚程序,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四、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五、办理离婚证的程序?

参见如下的文章:

离婚手续

    六、离婚证多少钱?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七、离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八、如何补办离婚证、离婚证怎么补办?

1.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可以申请补领结婚证。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补办条件:

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
该离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
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
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3.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户口簿(户籍证明);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登记记录证明(即查档证明);
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4.离婚证补办程序:

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阅读全文…

国家规定晚婚年龄是多少,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

2010年8月4日

    一、法定晚婚年龄是多少、国家规定晚婚年龄是多少?

1.晚婚的前提是双方都为初婚,如果其中一方属于再婚就不属晚婚;

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

3.晚婚晚育享受国家的鼓励政策,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二、最新晚婚晚育年龄、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

1.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享受晚育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都须是第一次生育,如果其中有一方以前曾经生育过孩子就不属于晚育

3.男性有孩子,女方虽然属于初婚也符合晚育年龄,但仍不能属于晚育;

4.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男方即便未满25周岁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三、晚婚晚育的标准、晚婚晚育的年龄?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2.晚育的给男方陪产假7天;

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婚假、陪产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四、男女晚婚年龄、女子女性晚婚年龄是多大?

1.男女双方未达晚婚年龄要求结婚者,应动员晚婚

2.仍要结婚者也应服从国家生育安排,实行晚育

3.严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法收养、送养子女。 阅读全文…

陪产假规定,国家法定陪产假多少天?

2010年8月4日

    一、陪产假几天、陪产假规定、国家法定陪产假多少天?

北京陪产假规定:

1.北京市计生委没有关于男性陪产假规定

2.晚育奖励假所增加的30天,是指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给予的奖励;

3.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奖励假如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4.比如,男方休10天陪产假,女方只能休20天。

来源:www.bjlegalaid.gov.cn

    二、法律规定陪产假、新劳动法陪产假规定?

上海陪产假天数:

1.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 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陪产假3天

2.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参加综合保险缴费的外来从业妇女,如果在单位工作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的,产假工资由单位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支付;

3.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生育费用,由综合保险按照住院医疗支付待遇外,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男员工有陪产假吗、男职工陪产假规定多少天?

深圳陪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陪产假10天阅读全文…

国家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2010年8月4日

    一、产假工资标准、国家产假工资规定、新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

用人单位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5.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6.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由社保公司发放),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

7.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8.已享受生育津贴的,企业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二、产假有工资吗、产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

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2.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3.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产假工资规定

    三、女职工产假工资、孕妇产假工资?

1.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2.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买了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3.没有给女职工买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四、休产假工资如何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