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
2015年4月15日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这种关系既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3、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三、劳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1、劳动领域中的一部分行政关系由劳动法调整,从而形成了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2、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双方。
3、劳动行政主体指,劳动行政机关、兼有劳动行政职能的其他行政机关。
4、劳动行政相对人,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的一方当事人,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5、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指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与复议参加人以及其他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