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试用期辞职,深圳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

2010年10月27日

    一、新劳动法辞职赔偿、新劳动法辞职补偿、深圳劳动法专家律师、深圳劳动法专业律师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新劳动法解雇、深圳劳动法在线咨询、深圳劳动法咨询

1、2008年1月1日以后,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6、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三、新劳动法辞职工资、深圳劳动合同法律师、深圳南山劳动法律师、深圳劳动诉讼律师

1、按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 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 ×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2、按上述规定你的工资应为: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 ÷21.75天)×8天

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

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

3、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解决办法有三:

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 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阅读全文…

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深圳劳动法律师事务所?

2010年10月27日

    一、劳动法试用期工资、劳动法关于试用期、深圳劳动法律师qq、深圳劳动法律师网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以上两条是可以选择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其中的任一条来执行。

4、在试用期,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5、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按照拖欠工资数额的双倍赔偿。

6、劳动者可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劳动法试用期保险、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深圳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1、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参加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在试用期内或在试用期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文本中注明“试用期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6、在试用期内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保险,没有缴纳是违法的,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7、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规避缴纳保险义务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缴纳保险的义务。

    三、试用期合同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

1、《劳动法》中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

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合同相关的条款

第19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法》中与试用期工资相关的条款

第20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17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阅读全文…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2010年10月26日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姓名或单位

名称

姓名或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 名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性别 年龄
民族或国籍 用工

性质

民族或国籍 用工

性质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范例、劳动仲裁申请书样本、劳动仲裁申请书样式

请求事项:

1、

2、

3、

事实和理由:

1、

2、

3、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仲裁,请贵委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 致

深圳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劳动仲裁申请书下载

劳动仲裁申请书下载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1085679.html

附:

1、副本_____份;
2、物证______份;
3、书证______份。

注:

1、劳动仲裁申请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3、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以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阅读全文…

深圳劳动仲裁部门,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

2010年10月26日

    一、深圳劳动仲裁机构、深圳劳动仲裁部门

1、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划分

负责特区内以下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中 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用人单位。

市 党 政 机 关、行政事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的企业。

工伤案件。

各保税区内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保税区派出庭管辖。

2、深圳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除上述深圳市级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外其他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3、深圳龙岗区、宝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龙岗区、宝安区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光明新区内劳动争议由光明新区仲裁派出庭管辖)

    二、深圳劳动仲裁时效、深圳劳动仲裁案例

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仲裁时效申请期间为1年。

2、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4、从中断时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5、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6、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7、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8、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9、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深圳劳动仲裁流程、深圳劳动仲裁程序

1、劳动案件受理。

2、组成劳动仲裁庭。

3、调查取证。

4、劳动仲裁调解。

5、劳动仲裁裁决。

    四、深圳劳动仲裁委员会、深圳劳动仲裁地址、深圳劳动仲裁电话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电话:0755-25942911、25985174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保税区派出庭

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桂花路一号保税区管理局二楼

电话:0755-83590155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沿海北路2019号

电话:0755-25438339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1楼

电话:0755-82918257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大厅104室 阅读全文…

深圳劳动仲裁网,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2010年10月25日

    一、深圳劳动仲裁网、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深圳劳动仲裁请律师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劳动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代理人资格相关规定

1、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及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2、除此之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被委托为代理人。

3、深圳市律师协会相关规定,实习律师参与办理各类法律业务,必须在执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单独办案。

4、律师助理只能辅助执业律师办理法律业务,不得单独承办律师业务。

    二、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费用、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收费

1、劳动仲裁律师费根据不同案件的难易程度、诉讼标的额大小来收费。

2、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1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1万元不到10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

3、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

4、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费用具体数额要和律师当面洽谈。

5、律师收费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付费,即委托前就谈好固定价格,并支付。

6、第二种是风险代理(劳动案件不能风险代理收费),即按照胜诉的程度来支付标的额的比例。

    三、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咨询、深圳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深圳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条件

1、符合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2、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3、符合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4、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本会要求。

5、劳动仲裁委将在收到相关证据材料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6、对于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深圳南山劳动仲裁、深圳布吉劳动仲裁

1、调解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佳途径;建议双方当事人在我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减轻负担。

2、为保证合法、有效、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请委托符合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进行调解、仲裁。

3、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明确相关请求,如确需变更请求的,请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4、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单项请求不超过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5、请当事人按时出庭,申请人不按时参加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 阅读全文…